「輕質液」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輕質液:指在製程操作條件下製程流體為液態,且該製程流體於二十℃時含蒸氣壓二.二五mmHg以上之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二十以上者。
  2. 輕質液:指在製程操作條件下製程流體為液態,且該製程流體於攝氏二十度時含蒸氣壓二.二五mmHg以上之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二十以上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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