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燃燒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廢氣燃燒塔:指開放式燃燒裝置,該裝置包括具支撐結構之塔身、燃燒嘴、母火裝置、空氣或蒸氣輔助系統、滅燄器、水封槽、氣液分離設備、集氣管、點火裝置及其他附屬設施。
    可分為高架廢氣燃燒塔及地面廢氣燃燒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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