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集氣系統」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密閉集氣系統:指可將設備或製程設備元件排出或逸散出之揮發性有機物,捕集並輸至污染防制設備,使傳送之氣體不直接與大氣接觸之系統。
    該系統包括集氣設備、管線及連接裝置。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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