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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安」開頭
安全管制之核物料
「安全管制之核物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安全管制之核物料
:係指左列一種或多種物料之總重量在五千公克以上者而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安全管制之核物料」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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