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醫療用之放射性同位素」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供醫療用之放射性同位素:係指以口服、注射或其他方法直接進入人體內部之放射性物質。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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