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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製程安全評估,指利用結構化、系統化方式,辨識、分析前條工作場所潛在危害,而採取必要預防措施之評估。本辦法所稱製程修改,指前條工作場所既有安全防護措施未能控制新潛在危害之製程化學品、技術、設備、操作程序或規模之變…
  2.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4條 第二條之工作場所,事業單位應每五年就下列事項,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一、製程安全資訊,如附表一。二、製程危害控制措施,如附表二。實施前項評估之過程及結果,應予記錄,並製作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及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評估報告內容應包…
  3.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5條 前條所定製程安全評估,應使用下列一種以上之安全評估方法,以評估及確認製程危害:一、如果-結果分析。二、檢核表。三、如果-結果分析/檢核表。四、危害及可操作性分析。五、失誤模式及影響分析。六、故障樹分析。七、其他經中央主管…
  4.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6條 第四條所定每五年應實施製程安全評估,其期間分別依下列各款所定之日起算:一、依本辦法規定完成製程安全評估,並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之日。二、於本辦法施行前,依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審查合格,取得審查合格之日。三、於本辦…
  5.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7條 第四條所定製程安全評估,應由下列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實施之:一、工作場所負責人。二、曾受國內外製程安全評估專業訓練或具有製程安全評估專業能力,持有證明文件,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以下簡稱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三、依職業安全衛…
  6.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8條 事業單位應於第六條所定製程安全評估之五年期間屆滿日之三十日前,或製程修改日之三十日前,填具製程安全評估報備書,如附表十五,並檢附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評估過程相關資料得留存事業單位備查。前項報告,應登錄…
  7.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9條 依前條規定所報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其內容不完備者,勞動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
  8. 行政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10條 事業單位有工作場所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檢討並修正其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後,留存備查:一、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職業災害。二、火災、爆炸、有害氣體洩漏。三、其他認有製程風險之情形。勞動檢查機構得請事業單位就評估報告內容提…
  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5條 …之一之工作場所,事業單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製作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及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製程修改時,亦同:一、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二、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
  1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條 …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四、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五、高壓氣體作業主管、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六、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七…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8條 雇主對擔任製程安全評估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六之規定。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7條 …務護理人員。四、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五、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六、高壓氣體作業主管、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七、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八、特殊作業人員。九、急救人員。十、各級管理、指揮、監督…
  13. 行政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5條 …檢附下列資料各三份: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資料,如附件一。二、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第四條所定附表一至附表十四。前項之申請,應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
  14. 行政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6條 …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實施評估:一、工作場所負責人。二、曾受國內外製程安全評估專業訓練或具有製程安全評估專業能力,並有證明文件,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以下簡稱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三、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之職業安全衛生人…
  15. 行政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9條 …檢附下列資料各三份: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資料,如附件一。二、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如附件二。三、製程修改安全計畫,如附件三。四、緊急應變計畫,如附件四。五、稽核管理計畫,如附件五。
  16. 行政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22條 檢查機構實施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檢查時,製程安全評估小組、施工安全評估小組成員應列席說明。
  1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4條 …所外之鄰近地區疏散及避難方式建議。已依職業安全或消防規定提送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消防防護計畫或消防防災計畫並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者,得檢附報告書或計畫等相關文件代之,免提報前項第一款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