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9條 依前條規定所報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其內容不完備者,勞動檢查機構得限期令其補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