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前條所定製程安全評估,應使用下列一種以上之安全評估方法,以評估及確認製程危害:一、如果-結果分析。二、檢核表。三、如果-結果分析/檢核表。四、危害及可操作性分析。五、失誤模式及影響分析。六、故障樹分析。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有同等功能之安全評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