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設備」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自來水法 第20條 本法所稱自來水設備,包括取水、貯水、導水、淨水、送水、及配水等設備。
- 行政自來水法 第21條 本法所稱自用自來水設備,係指專供自用之自來水設備,其出水量每日在三十立方公尺以上者。前項之出水量,指自用自來水設備之出水能力而言。
- 行政自來水法 第41條 自來水事業管有之不動產及自來水設備,非報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違反前項規定者,其處分或設定負擔無效。
- 行政自來水法 第45條 自來水事業對於水質之控制,各種自來水設備之操作,及供水之水量、水壓等,均應逐日記錄,以備查考。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3條 凡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應於開工前檢具申請書、工程計劃書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後,始得施工。本法施行前已設置之自用自來水設備,應於本法施行日起六個月內補辦核准登記。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4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於工程完成後,應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查驗,並核轉水利主管機關查驗有關水權、水源之水利建造物合格,發給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證,始得供水。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5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之主要事項如有變更時,其所有人應於變更一個月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6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除因災變或緊急事故為緊急之供水外,如有餘水,經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定,得供應左列用途:一、當地尚無自來水,應居民之申請作暫時之供水。二、售與當地自來水事業轉為供水。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7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供應之自來水,其水質應合於本法第十條之規定。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8條 自用自來水設備所有人,應指定管理人;未經指定者,以該所有人為管理人。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9條 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第八十六條,於自用自來水設備適用之。
- 行政自來水法 第97條 …不能供水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擅自啟動自來水設備,致妨礙供水者,處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5條 …自移轉自來水事業專營權者。五、違反第四十一條規定,將不動產或自來水設備擅自處分或設定負擔者。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06條 …之規定申報者。七、違反第八十八條之規定,擅自辦理者。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之人,違反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之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置目的。二、水權取得。三、供水範圍。四、工程內容。五、設計圖。六、主要器材規格。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經核准登記後,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開工時,應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勘查。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於工程完成後,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竣工報告及竣工圖,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驗;經查驗不合格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正。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經查驗合格之自用自來水設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查驗合格後十日內,發給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證。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來水設備如下:一、取水設備:指集取原水之設備,包括淺井、深井、集水井、取水管渠、集水暗渠、引水壩、取水口、取水塔、取水井、輻射井、聯絡井、沉砂池及其他取水設備。二、貯水設備:指貯蓄原水之設備,包括攔水壩、蓄水…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3條 自來水設備之檢驗項目、期程、檢驗方法、檢驗報告表格式及改善報告表格式,由主管機關訂定。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4條 自來水事業應依前條規定辦理自來水設備之日常檢驗及定期檢驗。但有特別災害及事故發生時,應施行特別檢驗。自來水事業對前項檢驗結果應作成紀錄,並檢討改善。特別檢驗之紀錄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發生原因。二、事件發生經過。三、損…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5條 自來水事業應將自來水設備檢驗及改善報告,於次年四月底前函報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由主管機關派員抽查之。特別檢驗之記錄報告自來水事業應於事件發生後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6條 自來水設備維護手冊由自來水事業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6-1條 與公共安全及供水風險影響重大,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自來水設備項目,自來水事業應研訂安全評估計畫,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前項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一、設備數量及位置。二、評估頻率。三、評估項目及內容。四、評估方式。五、改善措…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自來水設施,指自來水法所稱之自來水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