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成績優良」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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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 第3條 …具最近二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或服務機關(構)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八、實際執業期間承辦案件一覽表二十份及承辦案件終局裁判或檢察書類當事人欄部分影本一份。九、實際執業期間承辦刑事訴訟案件所擬書狀二十件(正本…
  2. 行政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 第4條 …上證明文件(含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合格證書及任教學校核實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及講授主要法律科目之證明文件)。八、法律專門著作一種,二十冊。
  3.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3條 經營管理良好之旅館業或其服務成績優良之從業人員,由主管機關表揚之。
  4.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51條 經營管理良好之觀光產業或服務成績優良之觀光產業從業人員,由主管機關表揚之。前項表揚之申請程序、獎勵內容、適用對象、候選資格、條件、評選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 第7條 勞動檢查員服務成績優良者,得由其所屬機關選送國內外大學、研究所或訓練機構,進修或專題研究與其工作性質相關之學識技能。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前項選送進修或專題研究訓練,得將訓練計畫報經其上級主管機關初審後,送中央主管機關複審;複…
  6. 行政職業訓練師培訓辦法 第15條 擔任職業訓練工作滿三年之合格職業訓練師,服務成績優良者,主管機關得遴薦其參加國內外進修訓練。
  7. 行政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 第5條 …,並有應聘職類之教學經驗二年以上者。六、任助理訓練師滿六年,服務成績優良,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七、任助理訓練師滿三年,服務成績優良,並具有與應聘職類相關科系之碩士以上學位者。八、任助理訓練師滿五年,服務…
  8. 行政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 第6條 …授合格證書,並有應聘職類之教學專長者。六、任副訓練師滿五年,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創作發明或技術性著作或學術性著作,經審查合格者。
  9.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7條 …薪級。(二)曾任公務人員年資,與擬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敘定職務之本薪最高級;尚有積餘年資,且其成績考核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敘定職務之年功薪最高級…
  10. 行政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38條 …田水利會職員或公務人員年資,如與擬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敘定職務之本薪最高級;如尚有積餘年資,且其年終考績合於第五十五條或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規定,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敘定職務之…
  11. 行政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及各級醫事主管之任期及遴用辦法 第14條 …任一次。但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院長、副院長,基於業務需要,且服務成績優良,經續任評核通過者,得連任二次。醫院院長、副院長依前項所定任期遴用屆滿後,應予免兼,並得重新參加原醫院以外其他醫院之次一任院長、副院長遴選。但區域醫…
  12. 行政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第4條 …、新進人員。二、擬調任不同性質工作或擔負新增任務之人員。三、服務成績優良,具有發展潛力,可為培育之人員。四、所任工作與所具專長不合之人員。五、最近五年內未曾接受與職務有關訓練之人員。六、其他有需要參加訓練之人員。
  13. 行政獎章條例 第5條 公教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職)、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下列規定頒給服務獎章:一、任職滿十年者,頒給三等服務獎章。二、任職滿二十年者,頒給二等服務獎章。三、任職滿三十年者,頒給一等服務獎章。四、任職滿四十年者,頒給特…
  14. 行政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第五條所稱服務成績優良,指公教人員於請獎年資中,考績(成)、成績考核均列乙等或相當等次以上,且未受懲戒處分、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記大過之處分;未辦理考績之人員,由服務機關首長認定服務成績優良;政務人員、民選首長請獎年…
  15. 司法法官法 第71條 …法令規定。法官曾任公務年資,如與現任職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計加級至所任職務最高俸級為止。前項所稱等級相當、性質相近、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俸級之認定,其辦法由考試院會同司法院、行政院定之。
  16.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優良指下列各款:一、原服務於民營機構者,應檢具服務機構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二、自行執(開)業者,應檢具執業之主管機關出具最近二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
  17.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職等最低俸級起敘,其轉任前曾任與改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七條規定,按年核計加級。
  18.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職等最低俸級起敘,其轉任前曾任與改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七條規定,按年核計加級。
  19.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6條 …試及格人員,曾任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除依法令限制不得轉調者外,於相互轉任性質程度相當職務時,得依規定採計提敘官、職等級;其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20.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條 …,回至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法擔任專任職務。四、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指轉任人員在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期間,依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有關考核規定,年終考核成績列乙等以上或相當乙等以上年資經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出…
  21.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6條 …職等,依第五項之對照表予以認定,其等級與回任之官等職等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級,如尚有與該職等相當之積餘年資比照合於公務人員俸給法令規定者,得再按年換算俸級至該職等年功俸最高級為止,其年…
  22.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7條 …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之年資,依各有關規定得併資休假,其服務成績優良者,並得作為機關辦理陞任甄審及請頒服務獎章之年資。
  23.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8條 …職之日起,改敘擬任職務資位之最低薪級,曾任與該資位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分別適用或準用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規定提敘薪級。交通行政機關人員及一般行政機關人員已轉任為交通事業人員,於轉…
  24.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2條 …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之資格者(以下簡稱轉任人員),其轉任前服務成績優良任職年資得予採計。其採計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應從其規定外,依本辦法行之。轉任行政機關職務,以薦任第八職等至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限,其轉任職務之官職等級,並…
  25.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指轉任人員於轉任前,依原任機關、機構、學校有關考績、考成或考核法規核定年終(度)考績、考成或考核成績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之年資而言。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指具有左列條件之一,並繳有證明…
  26.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5條 …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級,其年終(度)考績、考成或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考績升等之規定者,並得採計取得較高職…
  27. 考試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2條 …下簡稱曾任公務年資)與現任職務銓敘審定之等級相當、性質相近、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依本辦法行之。法官曾任公務年資,依前項規定提敘俸級者,得採計提敘俸級至所任職務本俸最高級為止;候補法官或試署法官如尚有積餘年資,仍予保留,俟…
  28. 考試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5條 法官曾任公務年資,其服務成績優良,依下列規定認定之:一、曾任司法院、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之特任或其他政務人員年資,繳有服務機關出具未受懲戒之證明文件者。二、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學相關研究人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年資,繳有原服…
  29.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件者。其未辦理考績、考核或考成者,應檢具服務機關(構)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二、原服務於民營機構者,應檢具服務機構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三、自行執(開)業者,應檢具執業之主管機關出具最近二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之…
  30.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8條 …條第五項規定起敘。前項人員曾任與擬任職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公務年資,得依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之規定,採計提敘俸級。第一項轉任試署法官人員試署期滿改派實任法官,如所敘俸級未達實任法官最低俸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