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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目標公聽會作業準則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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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12 頁-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89條 受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土地,應先估算其未受污染之正常價格,再依據委託人提供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考量該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影響,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113條 受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建物,應先估算其未受污染之正常價格,再依據委託人提供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考量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影響,並計算其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建物之價格。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條 …岸防護設施:指堤防、突堤、離岸堤、護岸、胸牆、滯(蓄)洪池、地下水補注設施、抽水設施、防潮閘門與其他防止海水侵入及海岸侵蝕之設施。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12條 …。五、特殊自然地形地貌地區。六、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地區。七、地下水補注區。八、經依法劃設之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及其他重要之海岸生態系統。九、其他依法律規定應予保護之重要地區。一級海岸保護區應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之使用。但…
- 行政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關。(六)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地區:生物多樣性主管機關。(七)地下水補注區:地下水補注主管機關。(八)經依法劃設之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及其他重要之海岸生態系統:濕地保育主管機關、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二、海岸侵蝕、洪氾溢…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5條 …濕地內之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或其他影響地面水或地下水等行為之標準。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7條 …棲息地之影響。二、對重要濕地內之水質、水量或水資源之地面水或地下水系統等之影響。三、對重要濕地內之土壤、地形地貌或天然滯洪功能之影響。四、對重要濕地內之允許明智利用之影響。五、對重要濕地內受評定之其他重要價值之影響。前項…
- 行政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規定之設備,包括空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噪音與振動管制、環境檢驗及環境監測等必要之設備。五、防治污染技術:指專用於防治污染設備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六、當年度:指自動化設備或技術、防治污…
-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飲用水水質標準。非使用自來水者,應設置水處理設施。(二)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以防污染。(三)蓄水池(塔、槽)應以無毒、不致污染水質之材料構築,且保持清潔,…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之設備,包括空氣污染防制、噪音及振動管制、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或回收、環境檢驗及環境監測設備及必要之土木設施。六、防治污染技術:指專用於配合前款設備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七、當年度:指設備、技術交貨…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之設備,包括空氣污染防制、噪音及振動管制、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或回收、環境檢驗及環境監測設備及必要之土木設施。六、防治污染技術:指專用於配合前款設備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七、當年度:指設備、技術交貨…
-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2條 …圖之編製事項。二、各種基本地質科學之研究事項。三、工程地質、地下水地質及各種應用地質之調查、研究與服務事項。四、國內外能源及礦產資源之調查與探勘、開發之協助事項。五、各種天然地變發生之研判及預防事項。六、地質標本及地層岩…
-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2條 …之虞之地質敏感區,包括以下各類:一、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二、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三、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地質敏感區。
-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4條 地下水補注區指地表水入滲地下地層,且為區域性之地下水流源頭地區,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一、為多層地下水層之共同補注區。二、補注之地下水體可做為區域性供水之重要水源。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4條 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環境監測類別應視污染潛勢,納入土壤、地下水、地面水、底泥及海洋,其監測項目應依下列原則辦理,除底泥品質至少每年檢測一次外,其餘類別至少每季檢測一次:一、土壤:至少包括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7條 …測之採樣點數量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地下水檢測之採樣,應依地下水流向,至少於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上游設置一口監測井、下游設置三口監測井採取水質樣品。但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屬海埔地,且因沿岸屬地層下陷區…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9條 …次,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環境監測之結果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之底泥品質指標上限值、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者,環境監測義務人應於取得監…
-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6條 …供園區使用之綠地、綠帶、防風林、隔離(綠)帶、公園、滯洪池與地下水監測設施、廢棄物處理、廢水處理與其他環保設施、排水系統、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中水道系統、港埠、堤防、道路、廣場、停車場及兒童遊樂場。二、公用事業設施:指…
- 行政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補助辦法 第2條 …載為農業用水者。二、補助對象:指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之水量供作農業使用,應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繳費人。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之地下水管制區(以下簡稱管制區)由中央主管機關考量地層下陷、地下水位變化、地質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區分為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區劃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變更時,亦同。前項管制區之劃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每五年或依實際…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鑿井:指挖鑿或設置於地面以下,可抽汲地下水之建造物者。二、引水:指抽汲地下水並加以使用或收益者。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5條 …到達或尚未供水地區之家用及公共給水。二、經主管機關同意,進行地下水人工補注及回用。三、因應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策需要,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對於地下水水權重新調配引水。四、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或臺灣省政府核定之養殖漁業生…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6條 …第一款規定鑿井引水者,於自來水系統開始供水後,主管機關應通知地下水水權人限期停用地下水,並於期限屆滿後廢止其水權。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對管制區內之地下水抽水量、補注量及地層下陷之關係,應予觀測、調查及研究。依本辦法應填塞之水井,主管機關為地下水水資源保育需要,得為觀測或監測地下水水位使用。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17條 …自來水、地面水或其他水源可滿足其需求之水量時,主管機關應通知地下水水權人限期停用地下水及填塞水井,並於期限屆滿後廢止其水權。第一項申報納管及複查作業,由主管機關訂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溫泉水井不適用本條規定。
- 行政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收費標準 第2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應繳報名費及術科考驗費,合計新臺幣四千五百元。
- 行政地下水鑿井技工考驗收費標準 第3條 地下水鑿井技工經考驗合格,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證書費,始得領取考驗合格證書;申請補、換發考驗合格證書者,亦同。
- 行政地下水鑿井業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2條 地下水鑿井業申請籌設及營業許可,應於申請籌設許可時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二千元;審查費如經收取,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得申請退費者外,不予減免或退還。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期限或變更營業許可,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 行政地下水鑿井業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3條 地下水鑿井業申請領取或補、換發下列證冊,其證冊費數額如下:一、營業許可書,每張新臺幣三百元。二、業務手冊,每份新臺幣三百元。三、技術員工作證或技工工作證,每張新臺幣三百元。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變更致申請換發者,免繳證冊費…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4條 …全。二、具有高度之水密性,不得有水污染或漏水之虞。三、築造在地下水位較高處之構造物,在施工中及完成後應注意地下水浮力對構造物之安全。四、水池牆體之構造應注意內滿外空及其他各種可能危險狀態時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