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方」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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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二、變更登記事項之證明文件。前項申請變更登記,得以電信網路傳送方式辦理;其傳輸格式及電腦資料庫,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2.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21條 …我國主管機關接獲前條資料,應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文書規定之期間及傳送方式提供締約他方主管機關。
  3. 行政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6條 …應符合下列要件:一、檔案格式、檔案位元組大小、電子封包格式、傳送方式及使用之電子申請軟體,應符合商標專責機關之規定。二、備具有效之數位簽章或電子簽名。
  4. 行政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6條 …應符合下列要件:一、檔案格式、檔案位元組大小、電子封包格式、傳送方式及使用之電子申請軟體,應符合專利專責機關之規定。二、備具有效之數位簽章。
  5.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2條 …情形之一者,應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上開方式傳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老人因…
  6.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安置個案時,安置機構應以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主管機關、安置機構所在地及個案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安置輔導結束時,亦同。
  7. 行政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訊蒐集處理利用辦法 第4條 …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時,應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等傳送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前項通報內容應載明通報事由、兒童、少年及父母、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連絡方式及其他相關資訊。對於第一項之通報,應妥善…
  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3條 …效。(三)訊息來源辨識性(Authentication):指傳送方無法冒名傳送資料。(四)訊息不可重複性(Non-duplication):指訊息內容不得重複。(五)訊息不可否認性(Non-repudiation):指無…
  9.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16條 …除已依規定補正外,不生提出之效力。前項情形,傳送對象應即通知傳送方於一定期限內補正。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10.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45條 …導處所輔導時,應以書面、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少年戶籍地及安置輔導處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少年逃離、結束安置三個月前、因情事變更臨時結束安置或安置輔導期滿結束時,亦同。前項情形,接受…
  11. 行政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替代役役男核准出境案件,由內政部役政署每日將最新資料以電子傳送方式送內政部移民署,以供辦理役男出境查驗使用。
  12. 行政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9條 …簽證紀錄,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電腦資料庫,由測量技師以電信網路傳送方式辦理。
  13.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台,得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社群媒體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
  14.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 第9條 …理前條通報。前項通報,應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傳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知悉起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傳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前項通報表,…
  15.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2條 …僱者及雇主應事先約定以書面、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職務。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16. 行政性侵害加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 第17條 …料使用目的。但因犯罪偵防緊急需要,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並再行補送原本。
  17.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支持服務辦法 第11條 …,得以書面、言詞、電訊傳真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其以言詞告知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再以其他方式為之。前項通報及通知作業,應注意維護保護人之秘密或隱私,不得無故洩漏。
  18. 司法民事閱卷規則 第3條 聲請閱卷得以書面、電話、傳真或其他電子傳送方式為之。
  19. 司法民事閱卷規則 第8條 聲請人以電子傳送方式聲請閱卷時,法院應將其聲請書列印依第十條規定辦理。
  20. 司法行政訴訟閱卷規則 第3條 聲請閱卷得以書面、電話、傳真或其他電子傳送方式為之。
  21. 司法行政訴訟閱卷規則 第8條 聲請人以電子傳送方式聲請閱卷時,行政法院得將其聲請書列印依第十條規定辦理。
  22.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係指傳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程序監理人、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之書狀、證人之陳述書狀或鑑定人之鑑定書與結文,以及其他家事事件文書(以下合稱家事事…
  23.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5條 …其確定證明書,不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前項情形,傳送方及接收方應分別依第七條至第九條規定辦理。
  24.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家事事件文書之傳送方,應於傳送之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股別、案號、當事人或關係人姓名、傳送方姓名、住址、身分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院認…
  25.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接收方姓名、電話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等資料併收受文書首頁,回傳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二。但因傳送方原因致無法回傳者,不在此限。未依前項規定之時間及方式回傳,如接收方承認曾收受文書,或可證明接收方已收受者,仍發生文書送達效力。
  26.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10條 …無首頁可供核對或應添具所用書證影本而未添具者。但接收方承認或傳送方依其他方式補正者,不在此限。二、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程序監理人或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未依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法院許可,或經法院依同條第三項…
  27.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科技設備傳送,指傳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法院文書、當事人或代理人書狀(含所附證據、委任書及附屬文件)、證人或鑑定人書面陳述及具結文書,以及其他訴訟關係人之訴訟文書進行傳輸,接收方可於其科技設備上收受該文…
  28.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之傳送方,應於傳送之訴訟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案號、股別、傳送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院認為應載明之事項,其格式如附件。
  29.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7條 …收者姓名、聯絡電話號碼等資料記載於其收受之文書傳送首頁,回傳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但因傳送方之原因無法回傳者,不在此限。除有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外,依前項規定回傳者,發生文書提出、送達或通知之效力;未依前項規定回傳者,…
  30. 司法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第10條 …遞設備傳送之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接收方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傳送方於合理期限內補正。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一、文書未依本法所定之書狀應記載事項記載。二、首頁之記載與接收方收受者不符。三、無首頁可供核對。四、應添具所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