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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 / 200 頁-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2條 少年法院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得準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9條 少年保護官處理依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受囑託執行之保護管束,發生法律上疑義時,得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請求該管檢察官解答或指示。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71條 …定應遵守之事項時,得予以告誡,或報請指揮執行之檢察官為適當之處理。少年保護官應按月或依檢察官之指示,將受保護管束人之執行情形報告檢察官;少年有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各款情形之一時,應列舉事實,立即報告。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76條 …或少年法院辦理少年事件相關研習時,得視性質及需要,提供名額予處理少年事件有關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或個人參加。
-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地方法院於本法施行前受理而未終結之家事事件,經分由民事庭處理者,應由原法官依本法所定程序終結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為家事非訟事件者,自本法施行後,應依本法所定之家事非訟程序處理之。上訴審,亦同。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條 家事事件之處理,應依保護家庭為社會自然基本團體單位之精神,確保所有兒童及少年獲得平等充足之養護教育、保障男女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消滅後權利責任平等、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3條 …,與其他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而當事人合意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者,依其合意。前項當事人之合意,應記明筆錄或以文書證之。當事人就少年及家事法院有無受理事件之權限而有爭執者,少年及家事法院應先為裁定。前項裁定,得為抗告。少…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一部非屬家事事件而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合意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或少年及家事法院為統合處理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而裁定自行處理者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同一地區之普通法院。前項當事人之合意,應記明筆錄或以…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5條 …定移送於管轄法院。法院受理家事事件雖不屬其管轄,惟法院為統合處理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第一項當事人之合意,應記明筆錄或以文書證之。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6條 法院受理家事事件,應即按事件之類型,分案處理。當事人相同者,得由法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決定次年度配分同一法官審理之事務分配規則。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9條 …之家事事件,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地區,劃分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於同一地方法院,分配由家事法庭處理。本法第三條第五項所定戊類之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贍養費或扶養費家事事件,有依當事人之協議而為一定財產上之請求者,仍適用前項…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5條 法院處理涉及未成年子女之家事調解、訴訟或非訟事件時,得連結相關資源,通知未成年子女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協助照顧子女之關係人,接受免付費之親職教育、輔導或諮商;參加者表明願自行支付費用時,亦得提供付費資源之參考資料,供其選…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0條 法院於處理家事訴訟事件或家事非訟事件,認有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之情形,宜依聲請或依職權選任一人或一人以上為程序監理人。選任程序監理人,應使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被選任人以及已知之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有礙難之情形或恐…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8條 法院依事件進行之程度,認為有和諧處理之望者,得命程序監理人與受監理人之特定家屬會談,分析事件進行之利害關係及和解或調解可能之影響。法院為前項指示時,應具體指明會談之重點與範圍,並向當事人或關係人說明之。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35條 …,於調查前並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並視事件處理之進度,分別指明應調查之特定事項。於必要時,得命家事調查官於管轄區域外為調查。審判長或法官得命家事調查官於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時到場。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61條 …事件,當事人向有管轄權之不同法院請求者,後繫屬之法院認有統合處理之必要或經當事人合意者,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繫屬最先之家事訴訟事件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前項情形,先繫屬者為家事非訟事件,該繫屬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62條 …,經先後繫屬於有管轄權之不同第二審法院,後繫屬之法院認有統合處理之必要或經當事人合意者,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家事訴訟事件最先繫屬之第二審法院。得合併審理之家事事件,經先後繫屬於有管轄權之同一第二審法院,得依職權…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07條 處理親子非訟事件,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訪視或調查報告而為裁判。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依子女之年齡及識別能力等身心狀況,於法庭內、外,以適當方式,曉諭裁判結果之影響,使其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38條 …及意定監護受任人得提出參與相關講習、輔導或諮商之情形,供法院處理相關家事事件參考。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47條 …定之。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時,由有召集權之人聲請法院處理之。當事人逕向法院聲請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 司法各級法院團體績效評比辦法 第3條 …訴撤銷件數。(三)調解或和解之成立件數及比率。(四)遲延案件處理成效。(五)法官平均未結件數。(六)其他有關審判事務之成效。二、行政績效評比(一)執行重要行政政策成效。(二)行政革新與開創措施推行成效。三、綜合評比團體績…
-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4條 …議。前項情形,得由專責人員先就請求人之書狀初審後,送審查小組處理。審查小組應先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七條規定審查有無應不予受理或不付評鑑之情形,不得逕予調查或通知受評鑑法官陳述意見。前二項之初審及審查以書面為之;…
-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第15條 …本會受理同一受評鑑法官之數件個案評鑑事件,尚未終結者,得合併處理。
- 司法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6條 …之案件,提經法官會議決議改分同院其他法官辦理,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 司法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30條 …書之決議,院長應執行之;其他建議事項之決議,由院長依相關法令處理之。
-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26條 …範,移送評鑑;情節重大者,由基金會移請律師懲戒委員會依律師法處理。有關扶助律師評鑑之辦法,由基金會定之。
-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41條 …得續聘。執行長受董事會指揮監督,綜理會務;副執行長襄助執行長處理會務。執行長、副執行長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報請司法院院長核定。執行長、副執行長有辭職或不適任之情形者,應予解任,其解任程序與聘任程序同。
-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44條 …執行秘書一人,專任,應具有法學或相關專門學識,承分會會長之命處理會務。執行秘書之聘任、解任,由執行長或分會會長報請基金會為之。
-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65條 司法人員、司法警察(官)、軍法人員或律師處理法律事務,發現符合本法所定申請法律扶助之要件時,應告知當事人得依本法申請法律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