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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31條 …或教育;其執行期間應予併計,且不得逾前項執行期間之規定。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經判處拘役或罰金確定,依第七條第一項準用本條第一項規定,於判決確定時執行之。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對於有性侵害犯罪行為,經法院依少年事…
  2.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51條 …官:一、假釋、緩刑或有期徒刑經易服社會勞動之加害人。二、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及犯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經假釋、緩刑或有期徒刑易服社會勞動者。三、性侵害犯罪經緩起訴處分確定者。該管檢察官接獲前項通知後…
  3. 行政家庭暴力電子資料庫建立管理及使用辦法 第4條 …:一、司法院: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性侵害犯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三項與第三十七條至第三十八條及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之判決資料。二、法務部…
  4.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5.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言詞、行為、認知或其他具體事實為之。
  6.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獲本法第一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應於接獲之日起二十日內,移送該事件之主管機關,並副知當事人。
  7.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六條所定性騷擾防治審議會,應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或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8.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人員、審議或調解委員,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
  9.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審議及調解,應以不公開方式為之,並保護當事人之隱私及其他權益。
  10.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四條所定性騷擾之申訴,得以書面或言詞提出;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以書面提出之申訴或以言詞作成之申訴紀錄(以下併稱申訴書),應載明下列…
  11.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併稱受理單位)接獲性騷擾申訴而不具調查權限者,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十四日內查明並移送具有調查權之受理單位(以下稱調查單位),未能查明調查單位者,應移送性騷擾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就性騷…
  12.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形可補正者,受理單位應通知申訴人於十四日內補正。受理單位認性騷擾事件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五項所定不予受理情形之一者,應即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應續行調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應續行調查者,應即移送調…
  13.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人員於調查過程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該事件之當事人。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
  14.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性騷擾事件,必要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規定請求警察機關協助。
  15.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性騷擾事件之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時,應避免使其對質。調查人員因調查之必要,得於不違反保密義務範圍內另作成書面資料,交由當事人閱覽或告以要旨。
  16.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調查單位依本法所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性騷擾事件之案由,包括當事人之敘述。二、調查訪談過程紀錄,包括日期及對象。三、申訴人、證人與相關人士、被申訴人之陳述及答辯。四、相關物證之查驗。五、性騷擾事件調查…
  17.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性騷擾事件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與相關書表資料後,認有補正之必要者,應通知該事件調查單位補正。前項調查單位,應於收受通知後十四日內補正。
  18.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大瑕疵。二、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三、其他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有必要重行調查之原因。前項重行調查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當事人。
  19.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市)主管機關。二、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性騷擾事件調查單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三、本法第二十八條:該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0.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2條 本法第七條第四項之性騷擾樣態,指違反他人意願且不受歡迎,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言語、肢體、視覺騷擾,或利用科技設備或以權勢、強暴脅迫、恐嚇手段為性意味言行或性要求,包括下列情形:一、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之言詞或行為。二、跟…
  22.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3條 …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以下併稱機構),為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應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其他措施,並確實維護當事人之隱私。
  23.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4條 …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定期檢討其空間及設施,避免性騷擾之發生。
  24.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5條 機構知悉其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者,得採取下列處置:一、尊重被害人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二、避免報復情事。三、預防、減低行為人再度性騷擾之可能。四、其他認為必要之處置。
  25.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6條 機構應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設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包括性騷擾事件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規定處理程序及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
  26.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7條 機構應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性騷擾防治之政策宣示及規章。二、性騷擾事件之協調及處理。三、當事人隱私之保密。四、行為人處罰規定。五、其他性騷擾防治措施。
  27.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8條 …練之內容如下:一、機構所屬員工:(一)性別平等知能。(二)性騷擾基本概念、法令及防治。(三)性騷擾申訴之流程及方式。(四)其他與性騷擾防治有關之教育。二、機構處理性騷擾事件或有管理責任之人員:(一)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
  28.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9條 …成員或受僱人達三十人以上之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時,應組成申訴處理調查單位,並進行調查。前項申訴處理調查單位成員有二人以上者,其成員之女性代表比例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並得視需要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調查…
  29.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0條 機構協助性騷擾事件之調查,應以不公開方式為之,並保護當事人之隱私及其他權益。
  30.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1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