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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 200 頁- 行政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第14條 訂約機關辦理本契約,得向訂購機關或訂約廠商收取必要之費用。前項收取費用之計算方式,應載明於本契約之招標文件;其收取費用以不逾訂購金額之百分之一為原則,且應隨訂購金額或數量多寡訂定不同計算方式。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一份,並檢附下列文件及證書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一、技師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一份。二、本人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二張。前項申請,經審查合於規定者,發給技師證書,並將技師考試及格證書發還。不合…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條第一項所稱具有服務年資二年以上,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在政府機關、公(軍)營或登記有案之民營事業機構從事各該科實際技術工作累計二年以上者。二、任專科以上學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講授本科學科二主科累計各二年以上者…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業執照,應填具申請書一份,並檢附下列文件及執照費,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技師證書及其影本一份。二、服務年資證明文件及其影本一份。三、本人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二張。四、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方式執業者,檢…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請書,並檢附執業執照、變更事項之證明文件及執照費,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有變更時,關於執業範圍、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之換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考政主管機關後公告之。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或廢止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或停止業務之處分確定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將技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註銷或收存。其不繳交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註銷之,並通知技師公會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為受聘執行業務之技師…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技師自行停止執業或受停止業務處分,經中央主管機關註銷執業執照,申請恢復執業發給執業執照者,如原執業執照效期尚未屆滿,應依第四條規定檢附文件及執照費,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申請執業執照無新增科別,得免附第四條第一項第二…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舉辦專業訓練,得向技師收取費用。前項專業訓練,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或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民間團體辦理。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業務查核,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或委託其他行政機關辦理。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發展及人才培育經費編列、支出情形。四、製作日期。五、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條第一項所稱該科技師公會,於該科未成立技師公會者,為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技師公會。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或技師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六條所為之處分,應互為通知,並應分報中央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中央技師主管機關。
- 行政技師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執業圖記及各類申請書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2條 …聘證明文件各一份。技師受停止業務處分確定,將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收存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收存之證明文件,免附原執照正本。技師自行停止執業,將執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者,免附原執照正本。
-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4條 …所載科別有關之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取得之積分證明:一、參加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舉辦授課型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者,每小時積分十分,每項課程或講題總分以四十分為限。參加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講習會、研討會及專題演…
-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7條 …第一項各款技術研討活動或訓練後,應儘速檢附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訓練積分審查及登記。前項訓練積分審查及登記,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各科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科技師公會或數科聯合技師公會辦理,並應將委託事項刊登公報。
-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10條 技師申請換發執照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翌日起十五日內補正:一、申請書不合格式者。二、應提出之文件不符或有欠缺者。三、未依規定繳納執照費者。
- 行政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 第11條 技師申請換發執照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其申請:一、應提出之文件逾期未補正者。二、應提出之文件事實上不能補正者。三、有違反法令情事,不得換發執照者。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3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4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其辦理原則、適用範圍及監督管理辦法,由文化部定之…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5條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前項採購適用本法之規定,該法人或團體並受委託機關之監督。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6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條 …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8條 本法所稱廠商,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政務委員一人兼任主任委員。本法所稱上級機關,指辦理採購機關直屬之上一級機關。其無上級機關者,由該機關執行本法所規定上級機關之職權。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掌理下列有關政府採購事項︰一、政府採購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政令之宣導。二、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三、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四、政府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五、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六、各機關採購…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應設立採購資訊中心,統一蒐集共通性商情及同等品分類之資訊,並建立工程價格資料庫,以供各機關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訂定之參考。除應秘密之部分外,應無償提供廠商。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預算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應於決標後將得…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1條 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招標文件等事項,及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機關辦理第一項以外之採購,依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認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
-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2條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或契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