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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5條 …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2.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5-1條 申請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定相當期限通知申請人補正:一、未依規定繳納調解規費。二、調解申請書未依第四條規定記載或有欠缺。三、由代理人申請調解,代理權有欠缺。四、申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由…
  3.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5-2條 申請調解,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不予受理:一、當事人不適格。二、經依前條規定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三、非屬第二條規定之爭議事件。四、屬曾經法院判決確定、調解或仲裁成立之爭議事件。五、其他應不予…
  4.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6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受理調解之申請後,應將調解申請書繕本送達他造當事人,並通知於限期內為是否接受調解之表示,屆期不為表示者,視為拒絕調解。
  5.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7條 當事人申請調解經他造當事人接受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提交委員會調解。
  6.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8條 調解之申請,除有第六條規定拒絕調解之情形外,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定調解期日,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到場。他造當事人得於調解期日前,向著作權專責機關提出書面意見。當事人或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視為調解不成立。但調解…
  7.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9條 調解程序由調解委員於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之處所行之,得不公開。前項調解委員雖僅一人出席,亦得進行調解。調解委員對於調解事項涉及本身或其同居家屬時,經當事人申請,應行迴避。
  8.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0條 當事人兩造各得推舉一人至三人列席調解會議,協助調解;著作權專責機關亦得視調解案件之性質,邀請相關人士列席提供意見。
  9.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0-1條 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著作權專責機關之許可,得參加調解程序;著作權專責機關並得依職權通知其參加。前項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當事人兩造及其本人之同意,得加入為當事人。
  10.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2條 …日前,經當事人一造陳明或有事實足認當事人一造無調解之意願者,著作權專責機關得終結調解程序。
  11.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3條 調解成立時,著作權專責機關應作成調解書,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並由當事人或代理人、調解委員簽名或蓋章:一、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有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時,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當事人或利…
  12.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4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自收受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核定發還之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調解書送達當事人;或自收受法院依本法第八十二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未予核定理由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該理由轉知當事人。
  13. 行政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5條 調解不成立時,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自調解會議為調解不成立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當事人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
  14.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1條 本條例依著作權法第八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制定之。
  15.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2條 本條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及監督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
  16.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權集體管理業務(以下簡稱集管業務):指為多數著作財產權人管理著作財產權,訂定統一之使用報酬率及使用報酬分配方法,據以收取及分配使用報酬,並以管理人之名義與利用人訂定授權契約之業務。二、著作權…
  17.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4條 集管團體之設立,應由發起人備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許可:一、發起人名冊。二、章程。三、使用報酬之收受及分配方法。四、個別授權契約、概括授權契約及管理契約範本。五、其他經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
  18.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4-1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受理前條第一項申請許可設立集管團體案,應於申請文件齊備後,將申請案公告於著作權專責機關網站三十日,供公眾提供意見。前項公眾意見,得列入著作權專責機關審查之參考。
  19.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5條 …檢附著作財產權人名冊及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文件,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許可。因合併而消滅之集管團體,著作權專責機關應廢止其許可;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集管團體承受。
  20.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6條 …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三、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或違反著作權法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受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其為法人,曾犯違反著作權法之罪,經有罪判決…
  21.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對集管團體設立之申請,應不予許可:一、名稱與業經許可之集管團體名稱相同。二、依申請許可之資料顯示不能有效管理集管業務。三、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四、不合法定程式經著作權專責機關限期…
  22.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9條 集管團體應於著作權專責機關許可後六個月內,辦理法人登記。集管團體應於前項登記後三十日內,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著作權專責機關備查,並應將法人登記證書、章程、使用報酬之收受及分配方法、個別授權契約、概括授權契約及管理契約範本…
  23.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19-1條 集管團體對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應報著作權專責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集管團體應依前項內部控制制度,以合理、審慎及適當之方式執行集管業務,並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報內部控制…
  24.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24條 …益。三、其管理著作財產權之數量。四、利用之質及量。五、其他經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應審酌之因素。前項使用報酬率之訂定,如為概括授權者,應訂定下列計費模式,供利用人選擇:一、一定金額或比率。二、利用人與集管團體協商同意之其他計…
  25.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25條 利用人對於集管團體訂定之使用報酬率有異議時,得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審議;申請時,並應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著作權專責機關受理前項之申請後,應於著作權專責機關之網站公布;其他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得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
  26.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26條 …報酬給付暫付款;無原定之使用報酬率及原約定之使用報酬者,得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核定暫付款。前項之暫付款,著作權專責機關於核定前,得諮詢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之意見。第一項經核定之暫付款應於著作權專責機關之網站公布;於審議…
  27.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30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得指定相關集管團體就特定利用型態,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前項經指定之集管團體,應協商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及其使用報酬分配方法,並由其中一個集管團體向利用人收取。前項協商不成時,任一集管團體得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申請…
  28.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40條 集管團體執行集管業務,成績優良者,著作權專責機關得予獎助。
  29.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41條 集管團體依法令或章程之規定,應備置或編造之表冊,著作權專責機關得隨時查核或令其限期申報,並得隨時檢查其業務及財務狀況,或令其限期申報業務及財務處理情形。著作權專責機關為前項之查核或檢查,得令集管團體提出證明文件、單據、表…
  30. 行政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42條 集管團體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著作權專責機關得限期令其改正。未於前項所定期限內改正者,著作權專責機關得停止、解任或令集管團體撤換執行該違法行為之董事、監察人、申訴委員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