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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42 頁-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本準備金之財源如下:一、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以下簡稱銀行業以外金融業)營業稅稅款。二、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4條 本準備金之用途如下:一、前條第一款之財源及其孳息、運用之收益,其用途以支應銀行業以外金融業有關業法明定有退場處理規定者為限。二、前條第二款之財源及其孳息、運用之收益,其用途以支應金融業有關業法明定有退場處理規定者為限。三…
-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本準備金之管理機關,任務如下:一、本準備金之收支及保管。二、本準備金運用之審議。三、本準備金動用申請書件、審核條件及作業流程等重要規章之訂定。四、其他有關事項。
-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6條 本準備金之運用應注重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其運用範圍如下:一、存放金融機構。二、投資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或票券商保證之商業本票、公司債。三、承作債券、短期票券附條件買(賣)回交…
-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受託機構運用與管理本準備金,應擬訂年度運用與管理計畫書(含孳息、運用收益及所需行政管理費之估計),報經管理機關審議通過後納入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受託機構應按季將本準備金之運用及管理概況報送管理機關。受託機構辦理前條本準…
- 行政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本準備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留存專戶循環運用。
- 行政保險業監管及接管辦法 第7條 監管人之職務如下:一、監督及輔導改善準備金之適足性。二、監督及輔導改善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三、監督及輔導改善招攬、核保、理賠及其他業務經營方針。四、監督及輔導業務及財務缺失之改善。五、監督及輔導應收債權之確保。六、…
- 行政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 第3條 …以下簡稱創新實驗)之必要性。四、協助輔導創新實驗申請案之相關準備。五、不同發展階段之育成服務。六、其他輔導事項。
- 行政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 第13條 為輔導金融科技創新者評估申請創新實驗之必要性及準備申請資料,主管機關應辦理創新實驗相關法令規定之公開說明會,並對有需求之金融科技創新者提供個別輔導服務。金融科技創新者經主管機關評估無申請創新實驗之必要性者,得於提供具體業…
- 行政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第7條 …能風險,並訂有相關因應措施。五、建置參與者之保護措施,並預為準備適當補償。六、其他需評估事項。
-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31條 …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與本年度計畫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等,應事先充分準備資料,對於重大項目,並應製備圖表,予以配合分析說明。
- 行政決算法 第7條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8條 …、本行資產、負債之檢查。二、本行帳目之稽核。三、本行貨幣發行準備之檢查。四、本行貨幣發行數額之查核。五、本行決算之審核。六、違反本法及本行章則情事之調查,並提請理事會予以糾正。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16條 …委託發行之貨幣,應以金銀、外匯、合格票據及有價證券,折值十足準備。硬幣免提發行準備。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17條 本行發行及委託發行之貨幣數額及準備狀況,應定期公告之。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23條 本行收管應適用銀行法規定之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並得於左列最高比率範圍內隨時調整各種存款及其他負債準備金比率,其調整及查核辦法,由本行定之:一、支票存款,百分之二十五。二、活期存款,百分之二十五。三、儲蓄存款…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24條 本行依法收管信託投資公司繳存之賠償準備。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33條 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
- 行政中央銀行法 第43條 本行以黃金、白銀、外幣及其他國際準備計算之資產或負債,如其價值因國幣平價之改變,或此類資產、負債對國幣之價值、平價或匯率改變而發生利得或損失,均不得列為本行年度損益。前項變動所生之利得,應列入兌換準備帳戶;其損失應由兌換…
- 行政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第2條 …之事業,且其未有強迫他事業參與或限制退出之具體情事者。事業於準備提出申請至主管機關開始調查程序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免除或減輕其罰鍰:一、湮滅、偽造、變造或隱匿涉案聯合行為之相關事證。二、直接或間接對外揭露其準備…
- 行政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32條 …籤順序由小至大排序,抽籌設許可籤。主管機關依出席參加抽籤者數準備標籤,抽籤時依前項所定程序經主管機關唱名後,由取得抽籤資格者自行抽籤。取得抽籤資格者抽中籌設許可籤,即為中籤者。抽籤程序中有中籤者,抽籤程序即結束。抽籤程序…
- 行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11條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一、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三、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
- 司法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第8條 …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三人小組為受命大法官行準備程序,並由資深大法官主持之;資同以年長者主持之。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34條 …於收受訴狀後,應於十日內提出答辯狀於法院;如已指定言詞辯論或準備期日者,至遲應於該期日七日前為之。前項答辯狀應記載與宜記載事項,準用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36條 …,由法官三人合議審判。法院於必要時以庭員一人為受命法官,使行準備程序。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前段、第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第…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37條 …五十五條、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為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應於準備程序終結前為之;未行準備程序者,應於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前為之。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38條 …迅速及經濟之審理,應有計畫進行訴訟程序。法院為言詞辯論期日之準備,得聘請商業調解委員參與諮詢。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43條 當事人為準備其主張或舉證,得於法院指定期間或準備程序終結前,列舉有關事實或證據之必要事項,向他造查詢,請求具體說明。前項查詢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他造得拒絕之:一、抽象或非個案之查詢。二、侮辱或騷擾他造。三、重複查詢相同…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47條 當事人經法院許可,得聲明專家證人提供專業意見。前項聲明應於準備程序終結前為之。但經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一項所稱之專家證人,為依其知識、技能、經驗、訓練或教育,在財經、會計、公司治理、科學、技術或其他專業知識領域,有助…
-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49條 …:一、學經歷、專業領域及曾參與案例。二、專業意見或相關資料之準備或提出,是否與當事人、關係人或其程序代理人有分工或合作關係。三、專業意見或相關資料之準備或提出,是否受當事人、關係人或其程序代理人之金錢報酬或資助及其金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