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7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 / 20 頁
  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第18條 …學生之培訓及出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每日訓練時數,至多以三小時為限。二、高級中等學校,每日訓練時數,至多以三小時為原則。三、代表學校出賽,每學年以三十日為限。但國家代表隊培訓或因賽程需求,檢具出賽…
  2. 行政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專任教練應出席學校相關體育活動之會議或集會。專任教練每日上班時數八小時,其服勤時間,由學校依其工作屬性,視培訓、輔導、比賽等工作需要定之,不受上課時間限制。
  3.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79條 …施以下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一、告誡。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三、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三日。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有前項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二款之懲罰:一、告誡。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4. 行政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31條 …證人、鑑定人、通譯,因就詢或通譯滯留一日以上者,於出席費外,每日給以滯留費新台幣九百元以上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下,由仲裁庭定之。
  5. 行政民法 第514-8條 …程進行者,旅客就其時間之浪費,得按日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其每日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旅遊營業人所收旅遊費用總額每日平均之數額。
  6. 行政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 第3條 …到場作證或鑑定,要求到場之行政機關認為其有住宿旅館之必要者,每日支給住宿費新台幣(下同)六百五十元。三、膳什費:每日支給二百元,其費用包括短程或計程車資。
  7.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4條 …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為限。外界送入金錢,每一送入人對個別收容人每日限一次,每次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經機關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金錢得以經由機關指定時間、地點送入、寄入或其他經監督機關許可之方式為之。循寄入方式為之者,…
  8.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5條 …飲食之種類,以主食、菜餚、水果及餅乾為限。外界送入飲食,被告每日一次,受刑人每三日一次,每次不得逾二公斤。但經機關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每一送入人送入飲食,每日以一次,並以一人為限。但送入人為同一矯正機關收容人之最近親屬…
  9.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左:一、一般受刑人作業以一般勞動能率(工作數量)為課程時,其每日成績分數依左列標準記分:(一)課程超過者四分。(二)課程終結者三‧五分。(三)課程完成十分之八以上未終結者三分。(四)課程完成十分之六以上未滿十分之八者二‧…
  10.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受刑人每日作業得分於月末相加後,以該月之就業日數相除,所得分數為本月作業成績分數。停止作業之日數應予扣除。但受刑人無故不作業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20條 前條之損害賠償總額,按其監察通訊日數,以每一受監察人每日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計算。但能證明其所受之損害額高於該金額者,不在此限。前項監察通訊日數不明者,以三十日計算。
  12. 行政行政執行官甄審及訓練辦法 第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註銷其受訓資格:一、訓練期間請假離班時數(每日以二十四小時計算)超過九十六小時者,或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二十八小時者(公假、喪假不列入扣除時數)。二、訓練期間曠課累計達七小時者。三、訓練期間對講座、輔導員或…
  13.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第12條 …數:一、告誡者,每次○.五分。二、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三日者,每日○.五分。三、勞動服務一至五日者,每日○.五分。
  14.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40條 …助。前項受刑人,得於作業時間外,為自己之勞作,但其勞作時間,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15.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34條 感化教育之授課時間,應審酌受處分人之年齡,每日以四小時至六小時為限。
  16.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37條 …所,應設置簡易工場,使受處分人從事適當之作業。前項作業時間,每日為二小時至四小時。但未滿十四歲或有特殊情形,不適於作業者,得免除其作業。
  17.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4條 強制工作時間,每日六小時至八小時,斟酌作業種類、設備狀況及其他情形定之。炊事、打掃、看管、及其在工作場所之事務,視同作業。
  18.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6條 前條教化之實施,得依類別或個別之方式行之,每日以二小時為限,並得利用電影、音樂等為輔導工具,及聘請有學識德望之人演講。
  19.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60條 …分。四、停止接見一次至三次。五、停止發受書信一次至三次。六、每日增加工作二小時,以一日至五日為限。前項第二款及第六款之處分,應於懲處前,徵求醫務人員之意見。
  20. 行政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第11條 …誡或面責者,每次零點五分。二、感化教育獨居或停止戶外活動者,每日零點五分。三、停止接見者,每次零點五分。四、停發書信者,每次零點五分。五、勞動服務或每日增加工作時間二小時者,每日零點五分。
  21. 行政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7條 …內,通知為羈押之法院。前項經核准繼續施用戒具者,看守所人員應每日將觀察情形記明於被告繼續施用戒具觀察紀錄表。
  22. 行政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7條 …,每次不得逾二十四小時。前項經核准繼續施用戒具者,監獄人員應每日將觀察情形記明於受刑人繼續施用戒具觀察紀錄表。
  23.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14條 …管機關對於經營加油(氣)站業者,得實施下列配售措施:一、限制每日售油(氣)之數量。二、限制售油(氣)之營業時間。三、排定機動車輛使用人購買車用燃料之日期及每次加油(氣)量。四、其他管制。緊急時期,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
  24.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由主管機關定之。礦場負責人、礦場安全主管及礦場安全管理員,每日應查閱礦場安全日誌,簽名蓋章,註明時間,並督導辦理改進有關礦場安全事宜。但情形特殊之礦場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25.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礦場機電安全督察員或礦場負責人指定之人員應每日依下列項目巡迴檢查其捲揚設備,並將其結果記入各檢查記錄卡及礦場安全日誌:一、鋼索之磨耗、有無斷線、索頭及其繞捲在捲筒上平整情況。二、礦車拖板、連結器及三環鏈。三、捲揚機煞車器…
  26.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時,除押車人員外,均應坐於車內;行駛中並嚴禁上下車。前項專車每日行駛前,應以空車行駛一次,確認安全後,始可行駛。搬運斜坑底之適當地點,應設置候車室;室內不得設置動力設備,並應揭示乘車時間及每車限乘人數。
  27.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69條 礦場機電安全督察員或礦場負責人指定之人員,每日應檢查扇風機、壓風機、排水機及其他機電設備,並將其結果記入檢查紀錄卡及礦場安全日誌。
  28.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71條 …氧化碳含量;煤以外礦場應測定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含量:一、每日開工前二小時內。二、停止一班作業後再行作業時。三、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前。四、作業中。前項第四款,在同一作業時間內,應至少測定二次以上。
  29.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88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每日應檢查主扇風機、補助扇風機及局部扇風機之運轉狀況;主扇風機及補助扇風機並應檢查其風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測定坑內工作面之溫度及濕度二次以上。礦場安全管理人員為前二項之檢查及測定時,如發現有異狀,應…
  30.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使各採煤場所之回風能直接排至出風坑。六、備置預防工作日誌,每日記載坑內各處所預防作業實況,並於礦場明顯處所公告之。礦場依前項第一款設置防止突出組織或擇用第四款預防措施時,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