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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24條 …、資遣規定而離職者,得一次領取其個人退撫儲金專戶本息。但利用職務上之機會犯罪,經判刑確定者,其領取範圍,以其本人撥繳之儲金本息為限。教職員於其任職期間,有前項但書利用職務上之機會犯罪情形,依本條例規定支領退休金、資遣給與…
  2.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25條 除前條所定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經判決確定者外,符合離職、資遣教職員,得不領取其依規定核發之離職或資遣給與,於年滿六十歲之日起由儲金管理會發還其未領取離職或資遣給與本息,或得準用第二十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前項人員於未…
  3.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26條 …因公死亡,指經服務學校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死亡者:一、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二、於辦公場所發生意外。三、於辦公往返途中遇意外危險。四、盡力職務,積勞過度。
  4.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28條 …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依前…
  5.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3條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6.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4條 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7.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6條 …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前項駐外人員擔任駐外機構教育單位主管職務者,必要時得借調專科以上學校具教授資格者聘任之;每次聘任期間不得超過三年,期滿得再行借調。前項借調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8.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7條 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之司長職務,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
  9.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條 …之學校。本條例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擔任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之年資,依服務機關(構)正式核發之服務證明所載起迄年月計算,並由學校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按送審人經歷自行認定。
  10. 行政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 第6條 …各款所定數額十倍以上者,得比照各該款規定給予獎勵。但募捐為其職務上之行為者,不適用之。
  11. 行政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4條 …三、學校緊急通報流程、救護經費、護送交通工具、護送人員順序、職務代理及其他行政協調事項。四、緊急傷病事件發生時,檢傷分類與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撥打一一九專線與通報警察機關之注意事項、即時聯絡學生家長告知處理措施及其他…
  12. 行政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第7條 …定其他證明文件,應能證明派外人員派免生效日期、派駐國別、擔任職務。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其為國外學歷者,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前項學歷包括因駐在國無適當學校可供就讀,經派外人員事先報派遣機關認…
  13. 行政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第14條 …相關人員,並作成書面紀錄,交受訪人簽名確認。四、請求相關機關職務協助。五、其他適當方式。
  14.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一次董事會議結束之次日起算滿一年之次日。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職務當然停止之生效日期,為起訴書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公告日。
  15.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四年。法院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五項規定停止或解除董事長職務時,由董事會推選董事一人代理董事長之職務。董事長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當然停止職務時,亦同。
  16.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報酬,指因擔任董事長、董事或監察人之職務,提供勞務或執行業務,所受金錢或非金錢之其他利益,其內容包括薪金、俸給、津貼及其他給與。但不得有盈餘分配之性質。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專任,指除擔任該學校法人…
  17.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於代理校長職務者,亦適用之。學校法人應訂定董事會、監察人及校長間之權責劃分規定,以明確校長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得執行職務之範圍及其權責。
  18.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停止校長及有關人員職務,指派適當人員暫代其職務時,得隨時終止指派或更換所指派之人員。
  19.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所定所任職務有體能上之限制,應由服務學校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本部核定;本部核定後,並應將核定結果副知儲金管理會及監理會。
  20.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條例第十八條所稱不堪勝任職務,指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其他職務可調任,或有其他職務可調任而無能力或無意願擔任之情形;其具體事證,應經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認定。
  21.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一款所稱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傷病或死亡,指教職員於執行職務時因遭受暴力或發生意外危險以致傷病或死亡,且其傷病或死亡與所受暴力或所生意外危險具有因果關係。本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第…
  22. 行政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市、縣(市)政府指派人員,私立者,由董事會指派人員,代理校長職務至學校依本法第十條規定產生校長為止。
  23. 行政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內,曾擔任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執行業務之重要職務。五、其他經遴委會決議應揭露之職務、關係或相關事項。遴委會委員與候選人間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遴委會揭露:一、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
  24. 行政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7條 …,當然喪失委員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遴委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一、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二、與候選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關係。遴委會委員有依前條第二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與第三項規定應揭露之事項及依前條第四項規定…
  25. 行政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8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決議者,該遴委會之決議當然違背法令而無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以外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之決議效力,遴委會應於委員遞補後開會議決。
  26. 行政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9條 …校長人選。二、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作成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議決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決議之效力。
  27. 行政大學法 第13條 …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第二項之學術主管職務,得由外國籍教師兼任。
  28. 行政大學法 第14條 …計人員之任用,並應依人事、會計有關法令之規定。國立大學非主管職務之職員,得以契約進用,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其權利義務於契約明定。
  29.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0條 …人員違反前項規定者,校長應命其限期改善,必要時,得懲處或調整職務。
  30.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表及專家學者聘兼之。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機關代表職務異動時,應隨其本職進退;專家學者出缺時,應予補聘,其任期至原聘任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