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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35 頁-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2條 …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度在一.八公尺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於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3條 …處墜落物體發生危害,應依左列規定設置適當防護措施:一、自地面高度三公尺以上投下垃圾或其他容易飛散之物體時,應用垃圾導管或其他防止飛散之有效設施。二、本法第六十六條所稱之適當圍籬應為設在施工架周圍以鐵絲網或帆布或其他適當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7條 …為十五度以上者應加釘間距小於三十公分之止滑板條,並應裝設適當高度之扶手。二、高度在八公尺以上之階梯,應每七公尺以下設置平台一處。三、走道木板之寬度不得小於三十公分,其兼為運送物料者,不得小於六十公分。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3條 …定,淨高至少三公尺,其穿越法定騎樓者,淨高不得少於法定騎樓之高度。該穿越部份得不計入樓地板面積。第一項基地內通路之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築物最遠一處之出入口或共同出入口。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條 建築物高度依下列規定:一、建築物以三‧六比一之斜率,依垂直建築線方向投影於面前道路之陰影面積,不得超過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長度與該道路寬度乘積之半,且其陰影最大不得超過面前道路對側境界線;建築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1條 …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挑空部分之位置、面積及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挑空部分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之上方,並限於建築物面向道路、公園、綠地等深度達六公尺以上之法定空地或其他永久性空地之方向…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6條 本編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十四條第一項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部分,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不適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6-1條 …板面積不移到地面以上樓層者,得依下列規定提高或增加建築物樓層高度或層數,並依本編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檢討建築物高度。一、地面一層樓高度應不超過四點二公尺。二、其餘各樓層之高度應不超過三點六公尺。三、增加建築物層數者,應檢討…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4條 …於六公尺,並不得設置有礙避難通行之設施。二、地下通道之地板面高度不等時應以坡道連接之,不得設置台階,其坡度應小於一比十二,坡道表面並應作止滑處理。三、地下通道及地下廣場之天花板淨高不得小於三公尺,但至天花板下之防煙壁、廣…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4條 …項直通樓梯級高應在十八公分以下,級深應在二十六公分以上。樓梯高度每三公尺以內應設置平台,為直梯者,其深度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為轉折梯者,其深度不得小於樓梯寬度。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7條 …下列情形者得設於天花板內,天花板面免再裝設:(一)天花板內之高度未達○‧五公尺者。(二)天花板採挑空花格構造者。二、每一撒水頭之防護面積及水平間距,應依下列規定:(一)廚房等設有燃氣用具之場所,每一撒水頭之防護面積不得大…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9條 …圍內應設一處口徑六十三公厘附快式接頭消防栓,其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大於一公尺,並不得小於五十公分。二、消防栓應裝設在樓梯間或緊急用升降機間等附近,便於消防隊取用之位置。三、消防立管之內徑不得小於一○○公厘。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2條 …難方向指標。三、避難方向指示燈:設置避難方向指標下方距地板面高度一公尺範圍內,且在其正下方五十公分處應具有一勒克斯以上之照度。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2條 …淨設備。設置空氣過濾或洗淨設備者,在不妨礙衛生情況下,前項之高度得不受限制。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4條 通風機械室之天花板高度不得小於二公尺,且電動機、送風機、及其他通風機械設備等,應距周圍牆壁五十公分以上。但動力合計在○‧七五千瓦以下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7條 本章所稱高層建築物,係指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之建築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9條 …高層建築物應自建築線及地界線依落物曲線距離退縮建築。但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部分得免退縮。落物曲線距離為建築物各該部分至基地地面高度平方根之二分之一。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3條 高層建築物在二層以上,十六層或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緊急進口。但面臨道路或寬度四公尺以上之通路,且各層之外牆每十公尺設有窗戶或其他開口者,不在此限。前項窗戶或開口應符合本編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之規定。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4條 …要時得要求提出結構試驗作為該設計評估之依據。一、基地地面以上高度超過七十五公尺者。二、結構物之立面配置有勁度、質量、立面幾何不規則;抵抗側力之豎向構材於其立面內明顯轉折或不連續、各層抵抗側力強度不均勻者。三、結構物之平面…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1條 …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高層建築物通達地板面高度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特別安全梯,且通達地面以上樓層與通達地面以下樓層之梯間不得直通。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3條 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部分,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不得使用燃氣設備。高層建築物設有燃氣設備時,應將燃氣設備集中設置,並設置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且與其他部分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4條 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之樓層應設置緊急昇降機間,緊急用昇降機載重能力應達十七人(一千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其速度不得小於每分鐘六十公尺,且自避難層至最上層應在一分鐘內抵達為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1條 …送水管,其管徑應為一百公厘以上,出水口應為雙口形。高層建築物高度每超過六十公尺者,應設置中繼幫浦,連結送水管三支以下時,其幫浦出水口之水量不得小於二千四百公升/分,每增加一支出水量加八百公升/分,至五支為止,出水口之出水…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9條 …,應設置之瓦斯緊急遮斷設備。(七)其他之必要設備。高層建築物高度達二十五層或九十公尺以上者,除應符合前項規定外,其防災中心並應具備防災、警報、通報、滅火、消防及其他必要之監控系統設備;其應具功能如左:一、各種設備之記錄、…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2條 …面透空處起算之波及距離(m)。θ:岩層坡度。H:滑動面透空處高度(m)。(三)在預定基礎面下,有效應力深度內,地質鑽探岩心之岩石品質指標(RQD)小於百分之二十五,且其下坡原地形坡度超過百分之五十五,坡長三十公尺者,距坡…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3條 …築機關定之。臨建築線或基地內通路邊第一進之擋土設施各點至路面高度不得大於道路或基地內通路中心線至擋土設施邊之距離,且其高度不得大於六公尺。前項以外建築基地內之擋土設施以一比一點五之斜率,依垂直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方向投影於道…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4條 …點與擋土牆坡腳間之水平距離(m)H:第一進擋土牆坡頂至坡腳之高度(m)。θ:第一進擋土牆上方邊坡坡度。Q:擋土牆上方D1範圍內淺基礎構造物單位長度載重(t/m)。rt:擋土牆背填土單位重量(t/m³)。C:順向坡滑動界面…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5條 基地地面上建築物外牆距離高度一點五公尺以上之擋土設施者,其建築物外牆與擋土牆設施間應有二公尺以上之距離。但建築物外牆各點至高度三點六公尺以上擋土設施間之水平距離,應依左列公式計算:H-3‧6D≧2+──────4H:擋土…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6條 …建築物至通路間設置戶外階梯者,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戶外階梯高度每三公尺應設置平台一處,平台深度不得小於階梯寬度。但平台深度大於二公尺者,得免再增加其寬度。二、戶外階梯每階之級深及級高,應依左列公式計算:2R+T≧64(…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8條 建築物高度除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從其規定外,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三點六再乘以二,其公式如左:法定最大容積率H≦────────×3.6×2法定最大建蔽率建築物高度因構造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