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9 / 200 頁-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所稱審查人員,指下列辦理審核圖說及竣工查驗之人員:一、經內政部指定之專業工業技師。二、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派之人員。三、審查機構指派所屬具建築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之人員。前項人員應先參加內政部主辦之審查人…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2條 …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供公…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5條 …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但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應就下列項目加以審核:一、申請圖說文件應齊全。二、裝修材料及分間牆構造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受理室內裝修圖說文件之審核,應於收件之日起七日內指派審查人員審核完畢。審核合格者於申請圖說簽章;不合格者,應將不合規定之處詳為列舉,一次通知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改正,逾…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2條 …應由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會同室內裝修從業者向原申請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合格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及室內裝…
-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3條 …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
- 行政建築師法 第2條 …業,並曾任專科以上學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經教育部審查合格,講授建築學科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修習土木工程、營建工程技術學系、科畢業,修滿建…
- 行政建築師法 第8條 …,並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經歷證明文件,向所在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審查登記後發給之;其在直轄市者,由工務局為之:一、事務所名稱及地址。二、建築師姓名、性別、年齡、照片、住址及證書字號。
- 行政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換發建築師開業證書,應於十五日內審查完畢,合格者即通知申請人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並核發與原領證書字號相同之開業證書。
- 行政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換發建築師開業證書,經審查不合規定者,應敘明理由駁回其申請;其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 行政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 第5條 …業證書有效期間已屆滿者,應依前三條規定,申請換發開業證書;經審查合格,以核發日重新計算有效期間發給開業證書。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2條 …土地開發案件之審議,按申請區位之規模類別依附表一及附表二收取審查費。前項申請範圍同時包括平地、山坡地或填海造地二種以上類別者,依其區位所列之規模類別分別收取審查費。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3條 …依本法規定取得開發許可後,申請變更開發計畫者,依下列規定繳納審查費:一、擴大原許可面積或變更整體土地使用性質,以其擴大或變更性質之面積計算,依前條規定繳納。二、前款以外之情形,依附表三繳納。前項第二款申請變更符合下列情形…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4條 …或上級主管機關受理土地開發案件後,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審查費,屆期未繳納者,不予審議,並將申請開發案件資料退回。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人依本標準規定繳納各項審查費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外,不得要求退費。申請人有前項溢繳或誤繳情事者,得於繳費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後,向收費機關申請退還該溢繳或誤繳金額。
-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於十日內完成初審,經審查須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獲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
-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初審合格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專家學者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勘查。許可使用濕地標章之廢止,亦同。
-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使用濕地標章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後,非經申請人依規定繳納回饋金,不予核發濕地標章及標章證書。前項回饋金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得分期繳納。
-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期限屆滿前二個月提出。前項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四條審查許可後,申請人應依第五條規定繳納回饋金,並應繳回原標章證書,中央主管機關始得換發標章證書。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延長使用濕地標章申請案時,應考量其濕地標章評鑑情形…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3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與其人員之資格、管理、審查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4條 …程序得予以簡化。各級主管機關應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審議,並應收取審查費;其收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申請人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後,除申請填海造地使用許可案件依第三十條規定辦理外,應於規定期限內進行使用;逾規定期限者,其許可…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使用許可之申請後,經審查符合受理要件者,應於審議前將其書圖文件於申請使用案件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但依前條第三項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者,於直轄市、縣(市)主管…
- 行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合於規定者,發給多目標使用許可;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其須補正者,應通知其於三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第三條設計基準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審查許可者,其申請補助經費得檢附下列文件之一,視為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文件。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6條 …開發建設時程需要者。二、都市計畫擬定、變更審議、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或水土保持計畫審查過程中遇有關連性爭議課題,無法分別處理解決者。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11條 …需要,分別或共同由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與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或水土保持主管機關,聯席審議前條事項。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13條 …案小組召集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直轄市、縣(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或專案小組召集人共同擔任之。前項都市計畫委員會或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專案小組召集人不克出席會議時,由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專案小組…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14條 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聯席會議。但由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不克出席者,得由該機關指派代表出席。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15條 聯席會議應有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之委員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聯席會議開會時,有利害關係之委員或代表應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