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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 66 頁- 行政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9條 重大公路事故發生後,國防部、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公路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事故地區之地方政府或各警察機關應提供調查指揮中心作業及汽車殘骸暫存所需場地、通信及辦公設備。運安會得協請地方政府及各警察機關…
- 行政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0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汽車使用人應於事故後關閉行車紀錄器電源,以保持資料之完整。
- 行政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1條 重大公路事故或疑似重大公路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管理機關應維持事故現場之完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之虞者,應與主任調查官協商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之清理:一、對道路交通順暢及安全有重大影響。二、殘骸受到二度破壞。三、發生二次災…
- 行政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2條 …加入專案調查小組:一、公路局。二、高公局。三、地方政府。四、事故有關機關(構)。五、汽車運輸業或自用大客車之汽車所有人、使用人。六、汽車設計國、製造國之公路事故調查機關。七、其他公路安全相關專業組織及學者專家。律師及保險…
- 行政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5條 …汽車、殘骸、文件及手冊等相關證物返還有關機關(構)。重大公路事故如涉及人員傷亡,運安會須獲檢察機關同意後,始得將相關證物返還有關機關(構)。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核子事故發生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設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一、核子反應器爐心發生融損或核分裂產物外釋量相當於碘—一三一達一百兆貝克(約相當於二七○三居里)以上之放射…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一、核子事故之認定及其原因之調查。二、核子損害之調查與評估。三、核子事故賠償、救濟及善後措施之建議。四、核子設施安全防護改善之建議。五、前四款調查、評估及建議報告之製作。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4條 …會四人至五人。二、行政院所屬相關部會四人至五人。三、發生核子事故所在地地方政府一人至二人。四、專家學者四人至五人。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組織條例 第2條 …、運輸及最終處置等場所周圍環境輻射之監測事項。七、核設施意外事故之環境輻射偵測及放射性分析事項。八、國民輻射劑量之評估事項。九、環境輻射偵測技術之研究發展事項。十、輻射偵測結果異常情形之立即發布事項,並應定期公布輻射偵測…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5條 …除役申請之審查及管制。六、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運送與貯存意外事故處理之督導及管制。七、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資格審查。八、低放射性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廢棄或轉讓之審查、檢查等管制事項。九、低放射性廢…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6條 …靠度、安全度與其他評估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五、核能電廠嚴重事故分析之研究及技術發展。六、核反應器系統模擬與控制之研究及技術發展。七、核反應器技術之資訊軟體系統之研究及技術發展。八、其他有關核子工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3條 …究發展及應用。六、本所核子反應器及公用設施之運轉、維護與核子事故應變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七、其他有關工程技術及設施運轉技術研究發展。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術發展。六、輻射偵測、輻射防護訓練及宣導業務之推展。七、核子事故及輻射公害之應變與處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八、其他有關保健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二)核子設施緊急應變計畫相關之管制事項。(三)與國外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機構之技術合作、交流之規劃、協調及聯繫事項。(四)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演習及相關人員訓練之督導事項。(五)核子事故民眾防護措施規劃之督導事項。(…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核子反應器燃料再填換安全分析之審查事項。(六)核子設施暫態與事故分析之審查事項。(七)核子設施場址相關之管制事項。(八)新建核子設施審查及管制事項。(九)核子設施除役之審查及管制事項。(十)其他核子設施安全審查事項。五、…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7條 …導事項。(六)核子設施之輻射安全評估報告審查事項。(七)核子事故緊急輻射偵測工作之評估及督導事項。(八)核子設施相關偵檢文件之核發事項。(九)輻射防護人員之資格認可事項。(十)其他有關核子設施輻射安全管制及督導事項。二、…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項。(六)國內外核能電廠異常事件資料庫之管理事項。(七)核子事故處理技術之研究事項。(八)其他有關核能電廠事件之分析事項。四、輻射應用科:(一)同位素及輻射照射在醫、農、工等民生應用之規劃及督導事項。(二)游離輻射應用技…
-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8條 …、工業安全衛生措施。七、人員劑量及環境輻射影響評估。八、意外事故之應變措施。九、品質保證措施。十、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檢整計畫執行完成後六個月內,經營者應就檢整作業經過提出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2條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於發生緊急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應成立設施內緊急應變組織;其成立時機、作業程序及編組等相關事項,由經營者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3條 設施內緊急應變組織,應辦理下列事項:一、事故狀況控制、分析與評估及應變處理。二、環境輻射偵測及劑量評估。三、設施內緊急應變行動指揮及執行。四、事故通報聯繫及資訊提供。五、設施內工作人員防護行動之施行及管制措施。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4條 …述。二、緊急應變組織成立時機、作業程序、編組及任務。三、緊急事故分類及應變措施。四、緊急事故應變設施及設備。五、設施及設備之管理、維護及測試。六、緊急應變人員訓練。七、其他整備措施。本法施行前已運轉之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7條 經營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之緊急事故應變有關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檢查、測試之;受查單位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9條 發生緊急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經營者應立即依核定之緊急應變計畫進行應變措施。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10條 發生緊急事故時,經營者應於二小時內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於緊急事故成因排除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前,每四小時應通報一次。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11條 緊急事故成因排除後,經營者應於一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緊急應變工作報告。
- 行政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12條 緊急事故成因排除後,經營者應擬訂復原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執行。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13條 院長有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庭長或院長指定之庭長代理,並陳報司法院。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18條 庭長有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行政事務之代理依代理次序表。
- 司法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31條 …記官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院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之。科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書記官長指定代理人。其代理期間逾三日者,應報經院長核定。書記官以下職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書記官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之,其代理期間逾三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