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第9條 法規: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9條 發生緊急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經營者應立即依核定之緊急應變計畫進行應變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