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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 188 頁-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39條 處分書主文以外之內容,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似之顯然錯誤者,原處分之警察機關應更正之。前項更正,應製作表示更正意旨之通知送達受處分人。受處分人對第一項之錯誤,亦得申請更正。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0條 …職業及住所或居所。二、聲明異議之事實及理由。三、證據。四、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及處分書之字號。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1條 原處分之警察機關收受異議書狀後,如認異議有理由者,應於收受之翌日起三日內,撤銷或變更原處分;並應於五日內將撤銷或變更原處分之處分書送達受處分人。原處分之警察機關收受異議書狀後,如認異議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2條 …屬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案件者,應裁定撤銷警察機關之處分,並通知該警察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重行移送簡易庭審理。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4條 …過失遲誤期間之原因及其原因消滅之時期,檢同聲明異議書狀,向原處分之警察機關提出。原處分之警察機關接受回復原狀之聲請,應即繕具意見書,一併送交簡易庭裁定。簡易庭受理回復原狀之聲請,應與補行之聲明異議合併裁定。回復原狀之聲請…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7條 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罰,由原處分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執行之。簡易庭或普通庭受理違反本法案件,經裁定確定或終結後,應執行者,通知前項警察機關執行之。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49條 …罰人之住、居所或所在地非在前二條執行之警察機關轄區內者,得以處分書、裁定書或合併執行書之副本或影本,囑託被處罰人住、居所或所在地之警察機關代為執行。受託之警察機關應將執行情形回復囑託機關。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54條 沒入物品之處理,依沒入物品處分規則之規定。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58條 …申誡之執行,被處罰人在場者,以言詞予以告誡,其未在場者,應將處分書或裁定書送達之。
-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59條 …職業、住所或居所。二、應受執行之處罰。三、裁處機關、裁定書或處分書字號及裁處確定之日期。四、應受執行之時間、處所及違反之法律效果。五、其他應告知應受執行人之記載事項。六、通知機關及年月日。
-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0條 …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四、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五、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11條 …:一、受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但過失犯不在此限。二、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但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不在此限。三、因案被通緝逾二個月,未撤銷通緝。四、假借職務名義,意圖敲詐、勒索、詐欺、侵占、恐嚇,影響聲譽,經查…
- 行政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第4條 法院受理違反本法案件,實施勘驗、搜索、扣押、鑑定或其他處分時,得依本法第九十二條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請求警察機關為必要之協助。前項情形,警察機關應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配合辦理。
- 行政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第11條 法院受理違反本法案件,經裁定確定或終結後,應即通知原處分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前項案件如有隨案移送之物品者,法院應同時發還警察機關處理。
- 行政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第12條 …關應於移送書上,以明顯戳記註明被移送人行為同時違反本法,如經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不受理、免訴或裁定不付審理、不付管訓處分確定時,檢察署或法院應速通知警察機關。
-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3條 …犯風險者,並應於函文中敘明。檢察機關應儘速將加害人受緩起訴之處分書、受緩刑或免刑宣告確定之判決書、有期徒刑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之指揮書或准易服社會勞動之通知書連同確定之判決書函送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加害…
-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4條 …之加害人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時,應將前條相關資料、緩起訴處分書,連同令其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文書,於七日內函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以書面通知加害人於指定期日辦理登記。前項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期…
-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5條 …失致有本規則規定應予懲罰之行為,或於該行為未被發覺前自動請求處分或有悛悔實據者,得減輕或免除其懲處。
-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11條 學生對於獎懲之處分,認有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學生申訴規定提起申訴。原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申訴而停止。
-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12條 學生受開除學籍、勒令退學、退訓之處分,得依學生申訴規定申訴外,並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學生於申訴評議決定未確定前,得向學校提出繼續在校肄業之書面請求。前項處分,應函報教育部;具在職身分者並副知其服務機關。
-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察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因病或安胎請延長病假、因案受免職、停職處分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處分並復職或因其他事由致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年終考績者,其年資仍予併計前項計算。依本條例第十五條改任之現職人員,原連續任該項職…
-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10-1條 …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二、曾服公職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或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或其他違法犯紀行為依法予以免職處分。三、曾列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治安顧慮人口。四、曾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中華民國九…
-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0條 停職人員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且其行政責任尚未構成法定免職情事者,應准予復職。停職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先予復職:一、經法院判決無罪尚未確定。二、經法院以犯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
-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1條 …他法律規定應予免職或喪失服公職權利。前項第六款至第十一款免職處分於確定後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依第一項免職者,並予免官。
-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15條 …之判決確定。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休職或降級之懲戒處分。三、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罰款或記過之懲戒處分。四、最近一年考績列丙等。五、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勝任擬陞任之職務,經服務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
-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28條 …轉存記機關註銷:一、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記過以上懲戒處分。二、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受記一大過以上懲處。三、經機關核准全時訓練或進修六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四、試用期間、依法停職期…
- 行政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第6條 …情節輕微。五、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輕微。六、遺失服務證或刑警徽等足資證明警察人員身分之證件。七、對上級交辦工作,執行不力,情節輕微。八、對公物保管(養)不力或使用不當,情節輕微。九、無…
- 行政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第7條 …情節嚴重。四、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嚴重。五、遺失重要公物或保管(養)不當,情節嚴重。六、參與賭博財物或住宅供人賭博。七、非因公涉足色情、賭博、涉毒或其他不妥當之場所。八、未依規定辦理常…
- 行政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第8條 …情節重大。五、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重大。六、遺失武器或執勤相關配備,情節重大。七、執行特定警衛工作有重大疏忽,致生不良影響。八、對地方重大治安事件疏於防範或處理失當,致生不良後果,有虧…
- 行政警察法 第9條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一、發佈警察命令。二、違警處分。三、協助偵查犯罪。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五、行政執行。六、使用警械。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