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 / 6 頁- 行政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4條 …作之救護人員。三、緊急運送醫療救護器材、藥品、血液或供移植之器官。四、支援防疫措施。五、支援其他經衛生或消防主管機關指派之救護有關工作。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2條 醫院施行活體器官捐贈移植手術,應提經其醫學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醫倫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4條 …審查案件為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所定活體器官捐贈移植手術之相關事項。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5條 醫院施行活體器官捐贈移植手術,應檢具下列文件提報醫倫會審查:一、捐贈者之書面同意及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二、捐贈者與待移植者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親屬關係之資料及證明。三、捐贈者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資料。四、待移植…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8條 …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迴避,不得參加審查:一、參與死亡判定、施行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之醫師。二、與捐贈者或待移植者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三、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四、其他經醫倫會決議應予迴避…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9條 …務人員,並明定其工作職掌。三、委員及行政事務人員,應定期接受器官捐贈移植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四、委員及行政事務人員,應簽署保密協定。五、具備處理行政事務之處所及適當之檔案儲存空間。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醫院申請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資格核定,應檢具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前項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效期內之證明書影本。二、器官類目。三、施行方法:(一)捐贈者及待移植者之選擇方法。…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醫師申請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資格核定,應由其執業登記之醫院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前項醫院應具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為該器官類目移植之資格。但醫院為前條第四項申請者,不在此限。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醫師資格如附表二。第一項申請,…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7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之醫院(以下簡稱核定施術醫院),有效期間為六年。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核定施術醫院於效期內有器官摘取、移植手術醫師異動情形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相關文件,重新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核定施術醫院,因器官摘取、移植手術醫師異動,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或異動醫師與第二條第三項附表一規定資格…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原核定函影本。二、醫院最近六年施行該器官類目之手術案例數。三、更新之第二條第一項計畫書。醫院依核定之器官類目,效期內施行心臟移植手術未達一例、肝臟移植手術(活體及屍體)未達四例、腎臟移植手術未達六…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經核定之器官摘取、移植手術醫師或眼角膜摘取技術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一、以虛偽不實之文件申請。二、證照租借他人使用。三、眼角膜摘取技術員執行非全國性眼庫之眼角膜摘取業務。四、其他執行業務違…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之醫院、醫師及眼角膜摘取技術員資格者,二年內不得再申請核定。但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依第八條第二項廢止資格,而重新申請。二、依第九條後段重新申請。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醫院資格者,除心臟、肺臟、胰臟及小腸器官類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依第二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其餘肝臟、腎臟及眼角膜器官類目,應於一百零八年十…
- 行政醫療法 第65條 醫療機構對採取之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送請病理檢查,並將結果告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醫療機構對於前項之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就臨床及病理診斷之結果,作成分析、檢討及評估。
- 行政腦死判定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胞抹片或切片之檢體。醫療機構依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將手術切取之器官及前項切片檢體送請病理檢查,應由解剖病理專科醫師作成報告。醫療機構於採取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器官前,得請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填具聯絡方式,以…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2條 以移植為目的,從事人體器官(含人體組織、細胞)及其衍生物之處理或保存,應依本辦法申請設置人體器官保存庫(以下簡稱保存庫)。生殖細胞之保存依人工生殖法規定辦理。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4條 …一年以上之醫師,其職責如下:一、捐贈者合適性之審查。二、人體器官放行之審查。三、簽認器官保存有關之醫學與技術標準作業程序。四、器官移植有關不良反應事件之審查與評估。五、其他與保存庫醫學有關事項之審查。醫學主管不得兼任其他…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5條 …位者,其職責如下:一、建立及維持保存庫品質管理系統。二、訂定器官保存有關之醫學與技術標準作業程序。三、調查器官移植有關之不良反應事件。四、辦理其他與保存庫品質保證有關事項。品質主管不得由醫學主管兼任,亦不得兼任其他保存庫…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7條 人體器官保存前,應完成下列病原體感染之檢驗:一、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二、B型肝炎病毒。三、C型肝炎病毒。四、梅毒螺旋菌。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8條 保存庫保存人體器官應備齊下列文件一併保存:一、捐贈者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移轉之器官,已檢具原採集保存庫許可證明文件。(二)輸入之器官,已檢具來源單位之捐贈者同意之證明文件。二、捐贈者合適性證明文件…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保存庫之設置及運作,應符合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優良操作規範(如附件)。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4條 …庫檢查之必要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向存放來自該國外保存庫人體器官之機構要求配合檢查並提供輸入來源之相關文件,其應檢具之文件,準用第九條各款規定辦理。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7條 保存庫發生明顯影響保存器官之功能或安全事件時,應即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即為妥適之處置。
-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9條 …、展延或國外保存庫檢查,應繳納費用;其收費項目及費額,依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之規定。
-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1條 …之必要而無法事前檢驗者,不在此限。二、製造血液製劑。三、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前項檢驗呈陽性反應者,其血液、器官、組織、體液及細胞,不得使用。但受移植之感染者於器官移植手術前以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醫事機構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