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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 第2條 …上救難等人命搜救之空中救難。五、支援緊急醫療之空中救護轉診、器官移植等空中救護。六、支援災情觀測、重大緊急犯罪追緝、海洋(岸)巡護、交通巡邏通報、環境污染調查、國土規劃勘查航攝等空中觀測偵巡。七、支援救(勘)災人員、裝備…
  2. 行政戶籍法 第65-1條 …法第十五條或第二十九條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二、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規定有器官捐贈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三、辦理繼承登記有查證被繼承人之配偶及血親關係之需求。四、為依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查證父或母…
  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固定手術。七、一足五趾自蹠趾關節以上全部截除手術。八、生殖器官切除手術。九、重度燒燙傷需施行植皮手術。十、腎摘除手術。十一、重大器官(心、肺、肝、胰、腎臟)移植手術。十二、肝臟切除手術。十三、膽囊切除手術。十四、胃部切…
  4. 行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五、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認證、驗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六、人體器官保存庫與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查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七、食品藥物化粧品實驗室管理與認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八、其他有關品質監督管理事項。
  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 第13條 …表資格。三、經保險人通知,取得、撤銷或廢止重大傷病證明。四、器官捐贈、安寧緩和醫療之註記及變更。五、其他就醫需要之註記。保險人對保險對象提供就醫之輔導時,得請保險對象於指定之地點更新就醫可用次數。
  6.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7條 …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一、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二、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三、性別平等之教育。四、正確性心理之建立。五、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六、性侵害犯罪之認識。七、性侵害危機之處理。八…
  7.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第3條 …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生物檢體:指自人體採集之細胞、組織、器官、體液或經實驗操作所產生,足以辨識參與者生物特徵之衍生物質。二、參與者:指提供生物檢體與個人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資訊予生物資料庫之自然人。三、生物醫學研究:…
  8.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4條 …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二、人體檢體:指人體(包括胎兒及屍體)之器官、組織、細胞、體液或經實驗操作產生之衍生物質。三、去連結:指將研究對象之人體檢體、自然人資料及其他有關之資料、資訊(以下簡稱研究材料)編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後…
  9.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二項捐助成立之專責機構為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以下簡稱器捐登錄中心)。器捐登錄中心依本條例第十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辦理事項如下:一、推動器官之捐贈。二、建置及維護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以下…
  11.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3條 醫院具二種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可施行器官移植類目資格,且具專任之腦死判定資格醫師者,得向器捐登錄中心申請為器官勸募責任醫院。前項申請應檢具器官勸募計畫書及下列文件:一、醫院開業執照。二、可施行器官移植類目資格之核定函。…
  12.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4條 醫院應依器捐登錄中心規定之項目、內容、方式及時間,通報器官捐贈者、待移植者及受移植者等資料於登錄系統。
  13.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5條 進行器官分配,待移植者與器官捐贈者應先符合絕對因素後,再依序比較相對因素。各器官類目之絕對因素及相對因素,規定如附表。
  14.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器捐登錄中心應依醫學原理、醫療技術及專業水準訂定各器官類目之器官捐贈者基準及待移植者之絕對與相對禁忌症、適應症與疾病嚴重度分級或評分基準等事項,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5.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登錄系統依第五條第二項附表及前條規定產生之配對排序名單,辦理器官分配事宜。但指定捐贈移植之器官,不在此限。前項分配之通知作業程序,由器捐登錄中心定之。器官勸募責任醫院與醫院進行通知作業程序,應確實記錄起始時間、回復時間及…
  16.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9條 醫院施行屍體器官指定捐贈移植手術,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待移植者為登錄系統之有效登錄狀態者。二、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配偶應與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須接受…
  17.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醫師施行器官移植手術,應向待移植者或其親屬說明手術之原因、必要性、施行方式、成功率、可能之併發症、危險、其他可能替代治療方式,及是否為相對禁忌症之捐贈器官,並取得書面同意,始得為之。如拒絕接受手術,醫院應記錄於登錄系統。
  18.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受移植者之病歷複製本,不得包括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併同保存之器官捐贈者相關書面檢驗報告。
  19.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違反第四條或第八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停止施行該器官類目之移植手術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
  20.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條 為恢復人體器官之功能或挽救生命,使醫師得摘取屍體或他人之器官施行移植手術,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1.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器官,包括組織。依本條例移植之器官,其類目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指定之。
  22.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4條 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必須在器官捐贈者經其診治醫師判定病人死亡後為之。前項死亡以腦死判定者,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程序為之。
  23.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6條 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二、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前項第一款書面同意應包括意願人同意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意願人書面表示同…
  24.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7條 …病死之屍體,非經依法相驗,認為無繼續勘驗之必要者,不得摘取其器官。但非病死之原因,診治醫師認定顯與摘取之器官無涉,且俟依法相驗,將延誤摘取時機者,經檢察官及最近親屬書面同意,得摘取之。
  25.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8條 醫院自活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除第二項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捐贈者應為二十歲以上,且有意思能力。二、經捐贈者於自由意志下出具書面同意,及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三、捐贈者經專業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確認其…
  26.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8-1條 …序。後順序者已為書面同意時,先順序者如有不同之意思表示,應於器官摘取前以書面為之。
  27.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9條 醫師自活體摘取器官前,應注意捐贈者之健康安全,並以可理解之方式向捐贈者及其親屬說明手術之目的、施行方式、成功率、摘取器官之範圍、手術過程、可能之併發症及危險。醫師施行器官移植時,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捐贈者於捐贈器官後…
  28.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0條 醫院、醫師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資格及器官之類目,始得施行器官之摘取、移植手術。但配合第十條之一第二項設立之全國性眼角膜保存庫之眼角膜摘取,得由眼角膜摘取技術員為之。前項醫院應具備之條件、醫師及眼角膜摘取技術員之資格、申…
  29.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0-1條 醫療機構應將表示捐贈器官意願者及待移植者之相關資料,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其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應捐助成立專責機構,推動器官捐贈、辦理器官之分配及受理前項、前條第三項與第四項通報、保存及運用等事項,必要時並…
  30.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1條 摘取器官之醫療機構,應將完整之醫療紀錄記載於捐贈者病歷,並應善盡醫療及禮俗上必要之注意。器官捐贈者所在之醫療機構應於受移植者之醫療機構施行移植手術前,提供捐贈者移植相關書面檢驗報告予受移植者之醫療機構,受移植者之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