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7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之醫院(以下簡稱核定施術醫院),有效期間為六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