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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5條 …要,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應給予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平時考核之獎勵。前項加班費之支給及補休假,準用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之規定。
  2.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6條 聘(僱)用人員之考核分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平時考核得隨時辦理;年終考核於每年年度終了辦理。
  3.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7條 管理機構副主任以上人員之考核獎懲,由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辦理;一等專員以下聘用或約僱人員之考核獎懲,由該管理機構主管辦理後,報請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核定;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之考核獎懲,由管理機構核定後,報請本部產業園區…
  4.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8條 平時考核獎勵之種類如下:一、嘉獎:同一年度內累計嘉獎三次者,為記功一次。二、記功:同一年度內累計記功三次者,為記一大功。三、記大功。平時考核懲處之種類如下:一、申誡:同一年度內累計申誡三次者,為記過一次。二、記過:同一年…
  5.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9條 …於或顯著減少損失。前列情事特優者,得一次記二大功,並依照年終考核考列甲等標準給與獎勵。
  6.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3條 聘(僱)用人員任現職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辦理年終考核。聘(僱)用人員於同一考核年度內,服務未滿一年而連續任職滿六個月者,予以辦理另予考核。聘(僱)用人員任職未滿六個月者或留職停薪人員,不予辦理年終考核。年度內一次記二大過…
  7.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4條 年終考核之項目及評分比率如下:一、平時工作:百分之五十。二、操行:百分之二十。三、學識:百分之十五。四、才能:百分之十五。
  8.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5條 年終考核以分數核計其優劣,一百分為滿分,其等次如下:一、甲等:八十分以上者。二、乙等: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者。三、丙等: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者。四、丁等:未達六十分者。
  9.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6條 聘(僱)用人員平時考核,應併入年終考核增減總分如下:一、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增減其總分一分。二、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增減其總分三分。三、記一大功或一大過者,增減其總分九分。前項增減後之總分,超過一百分者,仍以一百分計。
  10.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7條 曾記二大功者,年終考核不得列乙等以下;曾記一大功者,年終考核不得列丙等以下;曾記一大過者,年終考核不得列乙等以上;累積二大過者,年終考核應列丁等。
  11.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8條 …數額本薪或年功薪者,應於補發時扣除之。因案停職人員於辦理年終考核時,尚未復職者,暫列入年終考核清冊,俟復職時補辦年終考核。
  12.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49條 同年度內調職或升職人員,其前後任職年資得併計辦理年終考核。不同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核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聘用資格。
  13.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0條 管理機構年終考核列甲等人數比率,應配合行政院調整機關考列甲等比率上限辦理。各管理機構年終考核列甲等人數,以團體工作績效之年度考核成績為參據,其比率規定如下,並依前項比率上限酌予增減:一、管理機構當年度績效考核列優等者,年…
  14.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1條 聘用或約僱人員年終考核獎懲如下:一、甲等:晉本薪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本職等本薪最高級或已晉年功薪者,晉年功薪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已晉年功薪最高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二、乙等:晉本…
  15.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2條 聘(僱)用人員年終考核連續二年列丙等者,即予解聘(僱)。
  16.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3條 聘(僱)用人員參加另予考核,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列丙等者,留原薪級;列丁等者,解聘(僱)。
  17.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4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遺漏、錯誤或故意偏差;如有違反,應予嚴懲。
  18.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5條 考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受考人得於收到通知書次日起三十日內,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訴:一、主任以上人員向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提出申訴;如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提出再申訴。二、其餘人員向該機構提出申訴;如不服申訴之決定,得向本部產…
  19.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27條 …理推廣貿易業務發揮預期績效,貿易署得對補助計畫之辦理情形進行考核。前項考核應就補助計畫之作業規劃、預算執行及推廣績效三方面辦理評估。受補助單位在海外舉辦國際展覽、參加國際展覽與組團赴國外拓展貿易活動時,應由本部委任駐外單…
  20.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28條 …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或經第二十七條考核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虛報、浮報或欺騙行為之情事者,貿易署得依情節輕重酌減百分之六十以下之補助款、撤銷或廢止補助處分、命受補助單位繳回補助款,並得對受補助…
  21. 行政度量衡法 第4條 …關(構)、團體辦理。前項受委託者資格、條件、申請、評鑑、監督考核、校正報告核發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定之。
  22. 行政度量衡法 第6條 …政府機關(構)、團體辦理。前項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與評鑑、監督考核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度量衡法 第8條 …人員辦理前項業務。前項計量技術人員之資格、條件、訓練、監督、考核、證書之核(換)發、有效期限、撤銷、廢止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4條 …第二項受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之資格要件、審查、監督考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5.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7條 …農會:(一)縣(市)級以上之農會。(二)最近二年經其主管機關考核為甲等以上或認定最近二年會務運作正常。(三)組織章程之業務項目含接受政府委託或經其主管機關特准辦理事項。(四)前一年內無受貿易署停止六個月以上簽發原產地證明…
  26. 行政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事項。四、其他有關事項。
  27. 行政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第11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得就補助計畫之作業規劃、預算執行及推廣績效評估考核。度量衡專責機關得依前項考核,對績效不彰之受補助單位,扣減其補助款,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十。
  28.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9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及其所屬分局得隨時監督考核受託機關(構)執行受委託業務,受託機關(構)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經監督考核有缺失者,應於限期內改善。
  29.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11條 受託機關(構)於契約期間內經依第九條監督考核結果符合,度量衡專責機關得於委託契約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受託機關(構)提出續約申請,經審查符合者,度量衡專責機關得與其續簽訂委託契約一年,並以三次為限。受託機關(構)未續行簽訂委…
  30.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13條 …反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三、違反第九條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監督考核。四、檢定紀錄或月報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五、委託契約約定終止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