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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 200 頁-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再生水開發案建設費用補助辦法 第2條 …提再生水開發案,指非位於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再生水開發案,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所開發之再生水取代現有自來水用戶使用之全部或部分自來水量。二、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產業政策或區域開發計畫所需…
-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再生水開發案建設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後核定之;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污水下水道工程補助比率及程序,審議後核定之。為扶植發展再生水資源及考量地區水資源情勢,並配合國家整體發展維持區域供水穩定,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下水道…
-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本部興辦水利事業、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之使用費收入。三、本部辦理水庫、河川或排水設施之清淤疏濬,所得砂石之出售收入。四、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規定…
-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款之收入,應設置專戶,撥交各該水質水量保護區所屬縣市、直轄市政府專供第一項第八款用途之用。前條第一項第六款之收入,應設置專戶專供第一項第九款用途之用。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款以外之收入,不得支用於第一項第七款至第…
-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 行政水權登記收費標準 第6條 …下列各款收取:一、中央主管機關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二、臺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嘉義市政府及離島地區(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為新臺幣五百元。三、前款以外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新臺幣一千元。前項…
- 行政水權登記收費標準 第9條 …權人或臨時使用權人因地政主管機關地籍重測、行政區域調整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計畫,致引水地點或用水範圍地號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經主管機關審核屬實者,免收本標準所定費用。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2條 …件及其他相關因素,區分為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區劃定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變更時,亦同。前項管制區之劃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每五年或依實際狀況檢討變更之。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5條 …意,對於地下水水權重新調配引水。四、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或臺灣省政府核定之養殖漁業生產區,規劃作為公共管線之水源,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並指定適當地點鑿井引水。五、溫泉法劃定公告之溫泉區內,依其溫泉區管理計畫規劃為公共管線之水…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14條 國營事業、農田水利會、公務機關或公立學校配合政府政策停用既有水井者,應申請變更水權登記為備用水井。符合前項規定變更為備用水井者,使用、封閉及維護作業,除自來水事業及農田水利會之備用水井,應分別依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農業主管…
- 行政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第2條 本準則所稱使用土地,係指自來水事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所使用之土地。
- 行政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第3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自來水事業、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申請核定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之處所、方法選擇及補償爭議時,應先就雙方當事人所提補償金額替代方案、施設方法、處所或無償使用土地之建議等予以調處。
- 行政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第10條 屬第五條第二款及第四款之地上物補償費,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興建公共設施拆遷建築物補償辦法及辦理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補償、遷移、搬運費查估基準規定之標準,按實際使用範圍核發。
- 行政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第12條 …訂有租約或設定地上權者,對於補償費支領方式,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通知限期自行協議,再依其協議結果核定之;協議不成,並得逕予核定。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5條 …二。已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其他政府機關定有優於本法之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規定者,從其規定,不受本辦法限制。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6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擔比例不得低於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10條 …入戶。三、原使用水源水質,有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者。四、政府政策規定需接用自來水者。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助。
- 行政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8條 …八十三條之二公告之逕流分擔實施範圍另有規定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地區特性另有規定時,得從其規定。
- 行政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5條 …考核。二、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之初審。三、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與農田水利會擬定相關維護管理計畫及防災應變計畫。四、民眾參與成果督考。五、其他本小組交付之考核事項。
- 行政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10條 …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機關代表列席說明。
- 行政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13條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核定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擬定各執行計畫。前項執行計畫應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先行審查後,再送審查工作小組審查,並於本部核定後,再據以辦理。
- 行政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14條 為利計畫執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專案小組配合本小組執行相關計畫。
- 行政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 第5條 …除、變更原有地形、建造工廠、房屋或其他設施者,應向當地直轄市政府申請,除工廠及房屋之建造、改建、修繕、拆除應由直轄市政府依經濟部所定基準核定外,其餘應報請經濟部核定後辦理之。
- 行政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 第7條 …一級管制區內私自設置之臨時建築物或有礙洪流之植物,當地直轄市政府應限期令其自行拆除或剷除,業主不得要求任何補償。逾期不為拆剷者,由當地直轄市政府強制其履行義務。
- 行政溫泉標準 第5條 本標準之檢測注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其中檢測方法為最低之標準。
- 行政鼓勵民間參與省水技術研發獎勵辦法 第4條 …一、取得專利:取得我國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後未逾一年,且未曾向政府機關申請獎勵或補助。二、技術研發:(一)研發之技術具有商品化潛力。(二)未曾向政府機關申請補助或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且補助經費未達申請案件經費百分之五十。前…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 …、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二、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三、違反本辦法所定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7條 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第三條或第四條之情形致應予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非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8條 控制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法人股東一人或政府所組織之電業,其獨立董事得由控制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不適用第六條之規定,餘仍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4條 申請人資格及要件如下:一、申請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二、申請補助之示範計畫應符合以下要件:(一)總裝置容量在二十瓩以上未達五十瓩,且屬新出廠之機組,示範計畫所列之機型不得少於三種。(二)示範機組或示範系統均已依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