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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5 頁- 考試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5條 …服務機關出具未受懲戒之證明文件者。二、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學相關研究人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年資,繳有原服務機關、學校出具之晉薪或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證明者。三、曾任軍法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及檢察事務官年資,…
-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2條 …改任換敘。本法施行後,經依本法規定遴選轉任法官之行政、教育、研究人員,依本辦法辦理轉任提敘。
-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3條 …六款及其他專業法院法官任用資格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所稱研究人員,指具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第二項第六款、第三項第七款及其他專業法院法官任用資格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8條 教育及研究人員經遴選轉任試署法官或實任法官者,其俸級依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起敘。前項人員曾任與擬任職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公務年資,得依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之規定,採計提敘俸級。第一項轉…
-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9條 檢察官之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檢察官提敘,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7條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年資,如繳有成績優良證明文件,得比照前項規定,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銓敘審定職等之年功俸最高級為止。公務人員曾任前二項以外之公務年資,如與現任職務職等相當、…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6條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年資,繳有原服務學校、機關(構)出具之年資加薪證明者。九、曾任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之公務年資,繳有原服務機關(構)、學校出具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書者。服務證…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7條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及其他人員配合其進用方式,均以曆年制、學年制或會計年度制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7條 …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4條 …,在結合本院各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以下簡稱研究所(處)]之研究人員或院外之專業人員,從事跨領域研究、進行特定研究計畫或提供服務。研究中心之設置,應審酌下列事項:一、本院執行跨領域研究、地區綜合研究、應用科學研究或提供特…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7條 …轄之研究計畫各置召集人一人,由研究中心主任自各研究計畫之本院研究人員中推薦,報請院長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為無給職。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8條 研究中心置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行政及技術人員,依下列原則聘(任)用:一、編制內人員得由研究中心聘(任)用或由本院其他單位專任人員轉聘(任),研究人員亦得由研究中心與本院其他研究單位合聘。研究人員於研究中心或其下轄專題…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9條 研究中心合聘專任研究人員之支薪單位,由研究中心及其合聘任職之研究單位協商。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10條 …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及二十二條之規定。研究中心業務會議審議各級研究人員之聘審,準用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研究中心各級研究人員聘審案具有表決權(含有人事議案表決權之合聘人員)人數合計達七人以上者,方能審議…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11條 …研究計畫性質相關者,由各該單位合作研辦之。研究中心編制內合聘研究人員之升等、續聘及學術研究績效評核,由支薪之單位辦理。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4條 …研究員及研究員,並得依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置特聘研究員。各級研究人員之資格,依本規程之規定。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升等及特聘之審議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聘審要點)由院務會議另定之。研究所(處)依本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置技術…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3條 研究人員之聘期規定如下:一、助理及研究助理之聘期,每次各為二年,於聘期屆滿前六個月,由所(處)務會議決議報請院長核定之。必要時,得由所(處)務會議評審通過,方得續聘。二、助研究員之第一次聘期為五年。在第一次聘期屆滿前,經…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5條 升等研究人員之資格以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九條第一款之資格為限。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或大學從事於資格相當之教學研究工作者,其年資得合併計算。助研究員或副研究員在本院工作未達第八條第一款或第九條…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6條 研究人員之續聘案及升等案於必要時,得依聘審要點之規定併案辦理。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2條 …議本所各項法規。三、研議本所工作計畫。四、審議本所新聘及續聘研究人員之學經歷、著作或研究成績。五、審議本所擬升等或改聘研究人員之著作或研究成績。六、議訂本所與國內外學術機關之合作事項。七、研辦院長及所長交議之其他事項。研…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3條 研究所所務會議審查聘任案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討論新聘研究人員時,不論受評審人申請級別,助研究員以上所有研究人員均得出席參與討論;投票時,低於受評審人申請級別者應退席。二、討論與票決續聘案時,與受評審人級別相同或較低者均…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5條 各研究所(處)為增進行政效率,得由所長(處主任)在專任研究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中約請人員分設委員會,專責處理下列事項:一、圖書、儀器之購置及管理事項。二、學術會議、研討會或演講會之籌辦事項。三、房舍之修建、保養事項。四、財…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6條 各研究所(處)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之職務等級及研究獎助費等級,由本院另定之。其退休、資遣及撫卹分別準用公立學校教師相關規定辦理。各研究所(處)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事項。三、學術審議、申訴、研究成果評估及出版等行政事項。四、研究人員聘任審查等行政事項。五、學術交流及合作之行政事項。六、培育高級學術研究人才之行政事項。七、參與國家科技政策及學術發展之行政事項。八、學術倫理案件審查之行…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0條 …究中心主任、學術諮詢總會執行秘書、秘書長及本院二十一位編制內研究人員(以下簡稱研究人員)代表組成。前項研究人員代表分為數理科學組、生命科學組、人文及社會科學組三組,每組七人。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1條 院務會議研究人員代表產生方式,由本院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研究中心自行經民主程序推舉候選人一名,研究人員亦得自由報名成為該組選任代表候選人。經該組全體研究人員以限制連記法投票方式(連記二人)選舉產生。得票較多者當選;票…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2條 下列人員有院務會議研究人員代表之選舉及被選舉資格:一、本院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於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報到程序,且尚在聘期中者。二、本院與其他單位合聘,在本院支薪者。三、年度中奉准休假進修,未出國者。下列人員無院務…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4條 院務會議議定下列法規:一、本院處務規程。二、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升等及特聘審議作業要點。三、各項明定需經院務會議通過之法規。院務會議審議或核備下列事項:一、本院組織法及各項組織規程修正之初審。二、研究所及研究中心之設立、…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6條 院務會議開會時,須有應出席人員過半數出席。研究人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院務會議其他研究人員代表出席;行政主管得委託職務代理人代表之。每一受委託人員同時只能代表一人。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7條 一般議案之通過,須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討論研究人員資格案時,職級低於受審議人職級之研究人員代表應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