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7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三章 院務會議 第27條 一般議案之通過,須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討論研究人員資格案時,職級低於受審議人職級之研究人員代表應迴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