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7 / 46 頁- 司法同一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第6條 …一、當事人尚未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承辦法官應將該小額事件簽請院長或經院長授權之庭長核准後報結,重新送分案。二、當事人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除合意適用小額程序繼續審理外,承辦法官應以裁定改用簡易程序,並將該小額事件報結後改…
- 司法同一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第8條 …當事人尚未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承辦法官應將該通常訴訟事件簽請院長或經院長授權之庭長核准後報結,並函送該管簡易庭分為小額事件,由簡易庭法官依小額程序審理。二、當事人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承辦法官應以裁定改用小額程序,並將該…
- 司法同一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第9條 …一、當事人尚未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承辦法官應將該簡易事件簽請院長或經院長授權之庭長核准後報結,重新送分案。二、當事人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承辦法官應以裁定改用小額程序,並將該簡易事件報結後改分為小額事件,由原法官依小額程…
- 司法同一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第11條 …由同一地方法院轄區內其他簡易庭辦理者,承辦法官應將該事件簽請院長或經院長授權之庭長核准後報結,函送該管簡易庭辦理。
- 司法公設辯護人條例 第19條 公設辯護人對於承辦案件應造具月報表,報由該管法院院長轉報司法院。前項月報表格式,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第3條 高等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公設辯護人除受該管高等法院院長監督外,並應受所屬法院院長之監督。
- 司法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第4條 …依規定簽到或簽退,如有疾病或事故必須請假者,應具請假書,送請院長核准。
- 司法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第7條 公設辯護人執行職務須人助理時,得請求所屬法院院長指定職員兼辦之。
- 司法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第16條 …統計該月舊受、新收、已結未結之件數,並於次月三日前送所屬法院院長核閱。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21條 …該法官所屬之法院以合議裁定之,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如並不能由院長裁定者,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前項裁定,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不得參與。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24條 該管聲請迴避之法院或院長,如認法官有應自行迴避之原因者,應依職權為迴避之裁定。前項裁定,毋庸送達。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25條 …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法院書記官及通譯之迴避,由所屬法院院長裁定之。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85條 …之處所。通緝書,於偵查中由檢察總長或檢察長簽名,審判中由法院院長簽名。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504條 …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 司法刑事補償法 第19條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法官,由司法院院長指派最高法院院長及法官若干人兼任之,並以最高法院院長為審判長。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職員,由司法院調用之。
- 行政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議會諮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至多二十三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 行政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本會置諮議長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就諮議員中提請總統任命之,綜理會務;諮議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諮議長指定諮議員一人代理,並報行政院備查。
- 行政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諮議長、諮議員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補提人選呈請總統任命之,其任期均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
-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聘用人員,由各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或經授權之庭長統籌運用,協助法官處理事務。
-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1條 各法院院長應視各庭業務需要及法官人數,妥適分配法官助理於各庭,並視業務狀況隨時調整。但具有專業知識之法官助理,應優先支援該專業所涉事件之審理。
-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5條 …及按月填載月報表,並於次月五日前陳報。法官、庭長(審判長)及院長應切實審核後,送研考科統計。
-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32條 院長或庭長(審判長)應隨時注意法官助理之業務量,發現業務量過低時,應通知法官改善,如未改善,應將法官助理改派協助其他法官處理事務,並將該法官列為較後順位之受協助者。
-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33條 院長、庭長(審判長)、法官及書記官長平時應就法官助理之業務及差勤狀況,善盡督導之責。
- 立法立法院採訪規則 第7條 媒體採訪人員除採訪當時外,禁止於本院長時擺置桌椅、燈具、攝影機架、電視機等採訪設備。如有妨礙通行或干擾採訪秩序時,本院現場相關人員得逕予移離。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之日起、行政訴訟事件自分庭之日起,逾下列期限尚未終結者,除由院長負責督促迅速辦理外,並應由承辦書記官按月填具遲延案件月報表(附件),經法官、庭長核閱,會統計人員送請院長核定後,於翌月十五日前以電子檔傳送司法院:一、民事第…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5條 …下列期限尚未終結者,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書記處查明列冊,報請院長核閱後,於必要時通知承辦法官及其庭長促請注意:一、民事第一審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逾一年八個月;兼為勞動事件者,逾五個月。二、犯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7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或庭長審核第五條之催辦通知或前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現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9條 …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事件:一、因依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或承辦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訴訟程序。二、當事人在營服役或因羈押、執行,不能到場辯…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0條 …,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事件:一、依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一百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或其他法定原因經執行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或依法應停止執行。二、依執行名義分次履行…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1條 …期限尚未終結,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者,視為不遲延案件:一、因依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或承辦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審判程序。二、被告在營服役或因另案羈押、執行,不能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