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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8條 …區復健治療、精神科心理治療、精神科活動治療、精神科職能治療、癌症放射線治療、高壓氧治療、減敏治療、居家照護及其他經保險人指定之診療項目。三、自首次治療日起三十日內,六次以內治療為療程者:西醫復健治療、皮症照光治療、非化學…
- 行政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第4條 …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之用。但其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之百分之一,由農業部依年度預算程序編列,其餘額依下列比率分配之:一、百分之五十供全民健…
- 行政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第5條 …條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者,其受分配機關為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前項各該受分配機關獲配款項之運用,應以明顯標示或其他方式,表達款項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並應納入其主管…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條 為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減少癌症威脅,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3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一、癌症:係指經由病理切片證實,或經其他檢查、檢驗有效推定診斷,在臨床上具有再發或轉移現象之惡性腫瘤。二、癌症篩檢:係指利用檢查、檢驗或其他方法,辨別可能罹患癌症或可能未罹患癌症之過程。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4條 本法所稱癌症防治包括下列事項:一、推動防癌宣導教育與預防措施。二、提供符合經濟效益之癌症篩檢。三、提供以癌症病人為中心之正確醫療、適切照護,以及後續追蹤計畫。四、提供癌症末期病人安寧療護。五、辦理癌症防治相關研究。六、建…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5條 …及民間力量,致力研究開發尖端醫學技術,協助推展臨床試驗,推動癌症防治工作,並應將防癌知識與癌症病人就醫之正確知識納入國民義務教育,致力於避免或減少國民暴露於可能致癌因子。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6條 行政院為執行癌症防治政策,應設中央癌症防治會報。中央癌症防治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癌症防治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中央癌症防治會報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7條 為落實國家癌症防治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研訂癌症防治政策。二、評估癌症防治預算。三、評估癌症防治中心執行之成效。四、訂定醫療院所癌症防治醫療品質指標。五、審議癌症防治相關醫事人力、設…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8條 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以衛生福利部部長為召集人,置委員十八人至二十四人,均為無給職。應包含下列人士:一、國家衛生研究院代表。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代表。三、醫學院校代表。四、公共衛生學者、癌症研究者、醫師團體代表及病理、腫…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整合癌症篩檢及診斷治療機構,建立完整之區域癌症篩檢及治療服務網,並得視需要獎助設立癌症防治中心及獎助醫療機構辦理癌症防治有關服務措施。癌症防治中心應依據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議之決議,辦理下列事項:一、推廣癌症…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0條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設癌症研究中心,辦理並整合與癌症有關之各項研究與治療方法、診斷技術、治療藥品等之開發及臨床試驗。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1條 為建立癌症防治相關資料庫,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所委託之學術研究機構,提報下列資料:一、新發生之癌症個案與期別等相關診斷及治療資料。二、癌症篩檢陽性個案之後續確診及治療資料。三、經由病理切片證實及經其他檢查、檢…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辦理人民癌症預防、篩檢。前項辦理經費,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之捐助。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4條 癌症篩檢醫療機構應主動催促其篩檢之癌前期及癌症陽性個案回院確診,或提供轉診資訊。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5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於內部成立癌症醫療品質小組,以確保其癌症篩檢及診斷治療之品質。前項品質保證相關措施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專家學者定之。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6條 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5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與相關產業…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據癌症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建立癌症篩檢資料庫,得請醫療機構提報下列資料:一、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性別、出生日期、戶籍地址、現居住地址、電話、病歷號碼、相關疾病史及其他基本資料。二、篩檢資料:篩檢方式、篩檢結果及…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建立新診斷癌症個案之資料庫,得請醫療機構提報下列資料:一、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性別、出生日期、戶籍地鄉鎮代碼、電話、病歷號碼及其他基本資料。二、診斷及治療資料:診斷結果、診斷依據、最初…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5條 …以網路、磁片或書面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所委託之學術研究機構提報癌症防治相關資料。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學術研究機構建立相關癌症防治資料庫,應於委託計畫或年度預算中編列給付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相關資料之費用。
-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7條 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學術研究機構,因建立癌症防治資料庫,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應遵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各項規定。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癌症防治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2條 本準則所稱癌症防治醫療機構,係指一百床以上,提供癌症篩檢、診斷及治療服務之醫院。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3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提供癌症病人預防、篩檢、診斷、治療、復健、病友支持、追蹤與安寧療護之完整服務,機構內未提供之服務應設有轉介系統,並提供轉介服務。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4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成立常設癌症醫療品質小組,由具癌症診療相關專長之醫療及行政等跨科部單位組成,其任務如下:一、規劃、督導與評估機構內各項癌症計畫。二、針對癌症計畫訂定年度重要工作、目標、優先順序、執行策略和相關機制。三、…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5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建立癌症資料庫,其內容應包含癌症發生、診療與追蹤等資料,每年並應分析報告。前項資料庫之蒐集,應由機構內正式編制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合格之專責癌症登記技術人員負責執行。機構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每五百案,應至…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6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對於癌症資料庫之蒐集、處理、保護及利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醫師負責督導管理,並應建立資料蒐集、處理及保護之標準作業流程及手冊,並據以執行。二、訂定癌症資料庫提供作業原則,提供院內相關人員使用。三、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