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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0 / 200 頁-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3條 …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依核准內容執行之:一、排放之廢(污)水含有害健康物質,且連續五年排放總量逐年增加者。二、六個月內實際平均排放之廢(污)水水量達五萬立方公尺/日以上,且…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6-1條 …試,測試完成後,再檢具確認報告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違反本法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停工(業)或於限期改善期間內停工(業),依本法第六十三條申請復工(業)者,應於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泥處理改…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7條 …試,測試完成後,再檢具確認報告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及現場勘查確認。前項以外之變更,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確認報告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10條 …廢棄物清理法有關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定辦理:一、經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者,依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記載之事項辦理沼液、沼渣輸(運)送。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廢(污)水管理計畫核准沼液沼渣農…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備、計量追溯性、外部供應的產品與服務、要求事項、標單與合約之審查、方法的選用及驗證、取樣、測試車輛之處理、技術紀錄、確保結果的有效性、測定報告、抱怨處理、不符合工作、數據管制與資訊管理、管理系統文件、管理系統的文件管制、…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測定機構許可證申請、展延、復業、檢驗室搬遷、增加檢驗室、增加測定類別或測定項目等申請案,應辦理下列事項,經審查合格後核發許可證。但增加測定項目之審查,得免系統評鑑。一、書面審查:對測定機構所提申請文件進行…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本辦法之各項申請之審查、評鑑及諮詢,得設評鑑技術審議會。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其申請。測定機構依第一項規定期間申請展延者,因中央主管機關之審查致許可證期限屆滿前無法完成展延准駁者,測定機構於許可證期限屆滿後至完成審查期間內,得依原許可證內容執行測定業務。測定機構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申請展延者,中央主…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0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所為查核或為辦理測定機構許可證之申請、審查、核(換)發、撤銷及廢止事項之業務,所取得之資料,涉及受檢者之個人隱私、工商秘密、軍事秘密應予保密。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2條 …規定,未依檢驗室管理手冊之人員、設備、要求事項、標單與合約之審查、方法之選用及驗證、取樣、測試車輛之處理、技術紀錄、測定報告、管理系統文件管制或紀錄管制之規定執行業務。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但屬測定機構非檢驗室主管…
- 行政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關或機構辦理測定機構之輔導、審查、評鑑及查核事項。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指定公告事業)。本辦法所稱審核機關,指依本法規定,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3條 …公告事業時。二、新提:既設事業未曾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依修正後公告規定需檢具時。三、重提:既設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撤銷或廢止後,依規定仍需檢具時。四、變更: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符合第…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5條 …。但新設指定公告事業尚未完成設置者,免附。四、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申請案,應檢附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與廢棄物有關之內容及審查結論。五、其他經審核機關指定者。指定公告事業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提報環境影響…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9條 …業依第二項規定申請展延,審核機關因故無法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完成審查者,指定公告事業於審核機關作成准駁決定前,得依原核准內容繼續營運。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11條 …書之新設、新提、重提、變更及展延後,應通知申請者於七日內繳納審查費,並應於四十五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再延長審查期限,以四十五日為限。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應於完成審查後七日內通知指定公告事業。審核機關受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11-1條 …請、變更、異動或展延而未同時提出者,審核機關得續依本辦法規定審查,並通知指定公告事業應提出其他類環保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異動或展延。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11-2條 …途,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新設、新提、重提申請,應經書面審查、現場勘查及試運轉之三階段審查程序;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異動申請,涉及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相關之主要設備、廢棄物項目或數量時,亦同。指定公告事業依前…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受理審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應將審查結果副知指定公告事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機關發現審核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未符合本法及相關規定之顯然錯誤者,得隨時更…
-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14條 …一、審核機關對於指定公告事業所提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謹慎審查,必要時應請指定公告事業提供產品種類、成分、規格、形態、顏色、數量、照片、用途或流向等資料,以供審查,並應確認產品之說明屬合理、技術可行且流向無虞。二、審核…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5條 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文書格式及審查作業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6條 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進行本辦法廢棄物許可審查之期間各為二十個工作日。但必要時得延長十五個工作日。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於審查時認有相關疑義或依本辦法有監督管理之需者,得以下列方式進行釐清:一、邀請學者專家開會研商。二、向相關國…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9條 …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者,其進行廢棄物輸入輸出相關作業時,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書件及許可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之事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於取得輸出許可文件後,就該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
- 行政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7條 …後,向國防部提出;由國防部邀集環境保護相關學者專家及有關機關審查,並據以修正評估說明書。國防部就前項修正之評估說明書,應徵詢環境部意見後,始得許可開發行為。第一項評估說明書應記載事項,準用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
- 行政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8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評估說明書之審查,其作業程序不受本法第二章相關規定之限制。
- 行政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9條 依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參與評估說明書審查及提供意見之相關人員,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內容,應予保密。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3條 …練達四十小時以上領有合格證明者。三、曾擔任二案以上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綜合評估者。四、具有影響項目撰寫者資格之一,且有三年以上之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經歷者。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影響項目撰寫者,應具…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條 …或於說明書、評估書初稿、評估書所作之承諾值,亦或為主管機關於審查時之設定值。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條 …管機關預審。主管機關得就環境影響評估有關事項邀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召開預審會議;其會議結論,開發單位應納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重點。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主管機關收到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應進行程序審查,依附件一記載,確定其程序及書件內容符合相關規定;有未符合者,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經主管機關同意限期補件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