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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 194 頁-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38-1條 法院為前條第一項裁定前,於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一定之緊急處置,其處置之有效期間不得逾七日。期滿前得聲請延長之,但延長期間不得逾三日。前項期間屆滿前,法院以裁定駁回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者,其先為之處置當然失其效力…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42條 …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
- 行政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10條 設施經營者應定期檢討管制區內各種狀況,並於必要時調整輻射防護措施、安全規定及管制區圍籬。
- 行政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12條 設施經營者應定期檢討監測區內各種狀況,並於必要時採取適當輻射防護措施、安全規定及調整監測區之邊界。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14條 …如經查證屬實,除依相關規定予以議處外,並作為職務評定之參考,必要時得立即終止其進修或考察。
- 司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7條 …員會受理移送案件後,應將移送文件之繕本或影本送達被付懲戒人;必要時,得通知移送機關、公會或被付懲戒人到場說明或申辯,並記明筆錄。被付懲戒人得於前項繕本或影本送達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申辯書,並得聲請閱覽、抄錄卷證或委任代理人…
- 司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8條 …查之,並得囑託法院調查證據。如有詢問與被付懲戒事件相關人員之必要時,得通知其到場答復,記明筆錄。
- 司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15條 …停止懲戒程序。但懲戒處分應以犯罪是否成立為斷,懲戒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議決於刑事裁判確定前,停止審議程序;刑事偵查或審判程序於懲戒程序中開始者,亦同。前項停止審議程序之議決,懲戒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移送機關、公會、被付懲戒…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12條 …件,認為有疑義時,得調閱有關考評紀錄及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必要時並得通知受評人或有關人員到會說明。職評會作成初評未達良好之決議前,應以書面通知受評人陳述意見,並列入職評會之會議紀錄。但依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四…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22條 …,並於收受復核申請書翌日起三十日內,就復核事項詳備理由函復,必要時得延長二十日,並將延長事由通知復核申請人。逾期未函復者,復核申請人得逕提再復核。復核復函應附記如不服函復者,得於三十日內向再復核委員會提起再復核之意旨。評…
- 司法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第28條 …院長或其指定人員召集勞動專業法庭庭長、法官或其他人員辦理之。必要時並得邀請具有相關專業之學者專家參與。法院為評鑑時,得審酌下列各款情事:一、第八條各款情形及其他不得續聘或得予解任之事由。二、勞動調解期日出勤狀況。三、接受…
- 司法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 第6條 …命當事人再行補納。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認有訊問證人及命行鑑定必要時,亦得斟酌情形,命當事人一造單獨繳納或兩造平均繳納。
- 立法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 第2條 …院長由立法院提供下列禮遇︰一、立法院辦公室及其設備,但辦公室必要時得以大型委員研究室或承租方式代之。二、交通工具及司機。三、隨扈一名。前項所需司機,由立法院現職人員調充之,隨扈函請內政部警政署調派。卸任副院長之禮遇,得依…
- 考試考銓處組織條例 第5條 …,科員二十人至三十人,助理員十五人至二十四人,均委任。考銓處必要時,得用專員三人至六人,薦派。
- 立法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會會議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5條 立法院每次會期屆至,必要時,得由院長或立法委員提議或行政院之請求延長會期,經院會議決行之;立法委員之提議,並應有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26條 …因故不能出席,請假時,非政務官之部會副首長不得上發言台備詢,必要時,得提供資料,由行政院院長答復。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28-2條 追加預算案及特別預算案,其審查程序與總預算案同。但必要時,經院會聽取編製經過報告並質詢後,逕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並提報院會處理。前項審查會議由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擔任主席。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47條 …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49條 …辦委員會就各該委員會人員中指派之。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請求院長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之。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50-2條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59-4條 受邀出席之政府人員或與調查事件相關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在場協助。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66條 …案,由有關委員會審查;審查時得先函請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查復。必要時得派員先行瞭解,或通知請願人到會說明,說明後應即退席。請願文書在審查未有結果前,請願人得撤回之。
- 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69條 …主持。前項會議原則上於每週星期三舉行,在休會或停會期間,如有必要時,亦得舉行,其協商日期由主席通知。
- 考試試務處組織規程 第3條 本處置處長或主任一人,綜理處務,必要時得置副處長或副主任若干人,襄理處務。分區舉行考試時,得置試務督導一或二人,督導試務工作。
- 考試試務處組織規程 第4條 …書、題務、卷務、場務、資訊、總務、會計等七組,各置組長一人,必要時得置副組長一人,並置試務工作人員若干人,辦理各該組事項,其職掌如下:一、秘書組:掌理文稿撰擬、新聞發布、協調聯繫、試務處會議之籌開、典試委員之接待、交通、…
- 考試試務處組織規程 第7條 本處試務會議,由處長或主任召集組長以上人員參加,必要時得指定有關試務工作人員列席。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6條 少年及家事法院置法官。少年及家事法院於必要時,得置法官助理,依相關法令聘用各種專業人員充任之;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等事務。具律師執業資格,經聘用充任法官助理期間,計入其律師執業年…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36條 …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事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38條 少年及家事法院於必要時,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地點臨時開庭。前項臨時開庭辦法,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