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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利法 第30條 …方法。九、引水地點。十、退水地點。十一、引用水量。十二、水頭高度(水力用)。十三、水井深度(地下水用)。十四、用水時間。十五、年、月、日。十六、其他應行記載事項。
  2. 行政水利法 第35條 …用方法。八、引水地點。九、退水地點。十、引用水量。十一、水頭高度(水力用)。十二、水井深度(地下水用)。十三、用水時間。十四、申請登記年、月、日。十五、對於該項登記得提出異議之期限及處所。十六、其他應行公告事項。
  3. 行政水利法 第38條 …方法。九、引水地點。十、退水地點。十一、引用水量。十二、水頭高度(水力用)。十三、水井深度(地下水用)。十四、用水時間。十五、登記主管機關。十六、其他應行記載事項。
  4. 行政水利法 第72條 …管機關核定之。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5.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4條 設置於建築物屋頂之太陽能熱水系統,其高度為二公尺以下者,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6.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5條 …:一、設置於建築物屋頂或露臺,包含支撐架並得結合新設頂蓋,其高度自屋頂面或露臺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二、設置於屋頂突出物,包含支撐架並得結合新設頂蓋,其高度自屋頂突出物面起算一點五公尺以下。三、設置於地面,其高度自地面起…
  7.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合下列條件者,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一、保護用構造物高度自設置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二、保護用構造物與輸變電相關設施之距離,自輸變電相關設施之前、後、左、右面起算均為一公尺以內。三、保護用構造物頂面之下緣與輸變電…
  8.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電設備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另檢附結構計算說明書:一、設置高度超過三公尺。二、設置仰角非固定。三、設置範圍超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四、設置支撐架結合新設頂蓋。輸變電相關設施設置保護用構造物且有前項第一款或…
  9.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1條 …物之安全距離。三、加氣站應於地界周圍內,以鋼筋水泥混凝土構築高度二公尺以上,厚度二十五公分以上之防護牆,其轉角處以長度、寬度各為三十五公分以上之加強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
  10.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30條 …氣之經營管理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前項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區應以高度二公尺以上厚度二十五公分以上之圍牆與分裝場明顯區隔。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應以專用加儲氣設施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銷售業務。第一項兼營業務,於該分裝場經廢止時,一併廢…
  11.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制。四、五層以下建築物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增加高度或面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依相關法令簽證負責,並函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免依建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申請變更設計;並於竣工後,備…
  12.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層面積、各層用途及建築物高度於原地建造,免請領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等…
  13.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14條 …地面劃白色箭頭標線;卸油區應於地面以黃線標示。三、雨棚應設置高度標誌。加油站應標示售油種類及油品價格,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標示價格為加油站當日各油品之零售價格。二、標示位置為距加油站臨路地界入口處五公尺範圍內。三、標示…
  14.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19條 兼營加氣站業務之加油站應於地界周圍內,以鋼筋混凝土構築高度二公尺以上,厚度二十五公分以上之防護牆,其轉角處以長度、寬度各為三十五公分以上之加強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
  15.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19-1條 兼營加氫站業務之加油站應於地界周圍內,以鋼筋混凝土構築高度二公尺以上,厚度二十五公分以上之防護牆,其轉角處以長度、寬度各為三十五公分以上之加強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
  16.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6條 …行搶救災害(難)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面對存有高度死亡可能性之危害事故,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二、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
  17.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7條 …能源發電、利用系統及相關設施,依不同設施特性,就其裝置容量、高度或面積未達一定規模者,免依建築法規定請領雜項執照。前項關於免請領雜項執照之設備容量、高度或面積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建築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使用證明文件。依前項規定檢附文件者,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高度、面積及其範圍等相關事項,準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19.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8條 …之訂製事項。六、機場起降地區內有關禁限建範圍之建築物及障礙物高度會同審核事項。七、機場禁限建範圍外影響儀器離到場作業之超高建築物審查事項。八、航空無線電頻率之申請、分配及協調事項。九、飛航服務平面通訊裝備需求計劃事項。十…
  20. 行政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穿越土地之上空者: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徵收補償地價乘以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如附表一)二、穿越土地之下方者: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徵收補償地價乘以穿越地下深度補償率(如附表二)穿越土地之土地改良物需一併拆遷時,其補償比照本條例徵收…
  2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與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越土地之上空為: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乘以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如附表一)。二、穿越土地之下方為: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乘以穿越地下深度補償率(如附表二)。需穿越同一土地之上空及地下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22. 行政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15條 電化鐵路在鐵路平交道上方架設之電車線,其高度距軌面不足五‧四公尺者,應於鐵路平交道兩端適當地點設置限高門及警告標誌。
  23. 行政鐵路法 第2條 …鐵路變電站間輸送電力之線路與其有關之斷電及保護設施。十、淨空高度:指維護列車車輛安全運轉之最小空間。十一、限高門:指限制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時裝載高度之設施。
  24. 行政鐵路法 第60條 電化鐵路架空電車線,在平交道上之高度,應容許裝載四點二公尺高度之道路車輛安全通過;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保持其淨空高度者,應在平交道兩側設置限高門,禁止超過規定裝載高度之車輛通行。
  25.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7條 …航空測量外,應以羅盤儀定方向、步測或儀器測量距離、氣壓計測量高度。但需作詳細測量之地段,得用全球衛星定位儀測量之。
  26.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14條 …剖面圖應表示下列事項:一、導線之里程及其縱剖面。二、計畫路線高度與踏勘導線如相差甚遠,應將路線縱剖面用虛線畫出,必要時並應在圖上將路線情形詳細註明。三、村鎮地名及其高度。四、重要橋樑之長度及其河名。五、重要隧道之長度及其…
  27.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16條 …001)潮位零點為標準,如情形特殊,得予假定。但須注意路線之高度,不宜有負數,並須設立水平樣點(BM),以便互相連接。
  28.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17條 …、比例尺。平面圖二萬五千分之一,縱剖面圖長度二萬五千分之一,高度五千分之一。四、踏勘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開始○○年○○月○○日勘竣。五、踏勘者某區某踏勘隊隊長及隊員姓名。
  29.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24條 路基高度應在最高洪水位之上至少○.六公尺,橋梁梁底高程必需高於河川兩岸之堤防高程或計畫堤頂高程;路線經過平川地帶不受洪水淹沒之處,路堤之最低高度應儘量較地面高出一公尺。
  30. 行政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36條 各水平標點(BM)應書明號數及高度,並於水平簿中詳載其設立位置,以便查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