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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準則 第7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2.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36條 …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一條、第十條之一至第十條之三,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3. 行政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4.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15條 …並經公告改列為醫療器材管理者,自本準則一百零三年九月五日修正發布日起三年內。申請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應否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視申請之醫療器材品項、個案及申請人檢送之資料核辦或公告。申請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
  5.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並經公告改列為醫療器材管理者,自本準則一百零三年九月五日修正發布日起三年內。申請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應否在我國進行臨床試驗,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視申請之醫療器材品項、個案及申請人檢送之資料核辦或公告。申請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
  6.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35條 …並經公告改列為醫療器材管理者,自本準則一百零三年九月五日修正發布日起三年內已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製造廠,如不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者,其許可證不准展延。依第一項規定辦理許可證展延申請,如涉有產品安全效能疑慮者,中央衛生…
  7.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38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8. 行政醫療機構提報癌症防治資料作業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9. 行政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第16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10. 行政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11. 行政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第4條 …新臺幣二百元為原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使用時數超過補助時數部分,由老人自行負擔。
  12. 行政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3. 行政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14. 行政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第26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六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15.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6.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7.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8. 行政藥品醫材儲備動員管制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9.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 行政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1. 行政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第28條 醫療機構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一年內提出申請許可者,其施術醫師、技術員及諮詢員得免附繼續教育證明。
  22. 行政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第30條 …療機構評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認定具主持人資格。二、本辦法發布前已符合本要點之訓練規定,完成訓練後持續執行人工生殖業務。三、本辦法發布前已符合本要點之訓練規定,但完成訓練後,五年內完全無執行該項技術,於主管機關依第三條…
  23. 行政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第31條 …之限制:一、取得主管機關依本要點認定具技術員資格。二、本辦法發布前已符合本要點之訓練規定,並持續執行人工生殖業務。前項第二款並須依本要點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告修正之規定,補足自九十三年六月起,每年平均八小時以上之繼續…
  24. 行政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第3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5.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起調整,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補助金額,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26.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7條 …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十條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27. 行政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辦法 第12條 …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附表一,自一百零四年七月十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附表一之一及附表一之二,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28. 行政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9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9. 行政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0. 行政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