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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利法 第103條 法院為處理發明專利訴訟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司法院得指定侵害專利鑑定專業機構。法院受理發明專利訴訟案件,得囑託前項機構為鑑定。
  2. 行政著作權法 第115-2條 法院為處理著作權訴訟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著作權訴訟案件,法院應以判決書正本一份送著作權專責機關。
  3.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11條 …之各級排水設施調查分類統一編號,並分年逐期建立下列資料,指定專人保管;如有變更者,應適時校正更新:一、區域排水系統位置圖。二、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地籍圖。三、區域排水現況調查表。四、抽水站、滯洪池、蓄洪池、閘門操作規定。五、…
  4. 行政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第7條 …確認接獲通報事項:一、傳真。二、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三、專人送達。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
  5.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3條 天然氣事業應建立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並指派專人負責相關資料之登錄、維護及核對,其資訊管理系統建置範圍如下:一、敷設於道路、橋樑、河川、共同管道、涵洞、堤防、公園或其他公、私有土地之高、中、低壓輸氣管線。二、輸氣管線…
  6.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7.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16條 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8.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16條 廠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廠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9.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7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0.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21條 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1.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12條 廠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廠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2.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3.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4.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第16條 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主任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5.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20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6.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6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7.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21條 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8.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20條 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19.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6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20.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13條 廠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廠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21.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分局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分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22.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17條 分局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分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23. 行政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32條 本所公文收到後,由秘書室指派專人分別編號、登記、分送主辦單位處理。
  24. 行政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34條 …過三天;機密或所長親啟文件應登記於收文簿,原封送請所長或指定專人拆閱。
  25.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7條 …外,階梯高度不得超過三十公分。超過三十公分應以斜坡板輔助並派專人服務。階梯踏面不得突出,應為粗面或經其他防滑材料處理;其與踏面邊緣應有明顯色差,可供辨識,並應設置扶手。在車門打開時,應有適當的照明。五、昇降設備及出入口:…
  26.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8條 …分。(四)驗票設備的設置位置,不得妨礙輪椅通行。必要時,並派專人協助驗票。(五)輪椅停靠位置旁明顯處,應設置無障礙標誌。三、優先席:未提供對號入座之客車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且座位至車門或…
  27.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9條 …二十公分,並設置可供輪椅出入之昇降設備或斜坡板。必要時,並派專人協助。五、應於客車廂外部連結處位置,設置防止月台乘客跌落之設施。但已有月台設施可防止乘客跌落者,不在此限。
  28.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15條 …單獨通過者,應設置可供輪椅上下之昇降設備、斜坡板或輔具,並派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