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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5條 …準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規定予以補助。學校應主動協助建教生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請求補償或申請補助。
  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6條 …、五官或身心障礙之因素,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建教合作機構應與學校會商提供身心障礙建教生個別化協助措施。建教合作機構不得因建教生依本法提出申訴或協調或依勞動事件法聲請調解、提起訴訟,而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第一項差別待遇之認…
  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9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進行考核;其考核之項目、方式、基準、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除前項考核外,勞工主管機關得辦理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檢查。
  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1條 學校違反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為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二年之處分。
  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3條 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約定支付任何名義之報酬或回饋予對方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之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執行職務致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依前項規定受…
  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4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為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一年至二年之處分:一、未依第十…
  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5條 …,於知悉發生可歸責於建教生之終止契約事由之日起算三日內,協調學校加強輔導該建教生,而直接以該事由終止建教生訓練契約。三、未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依協調會決議確實執行。四、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未發給建教生書面…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2條 …日修正生效前已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規定介派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擔任護理教師,並已取得健康與護理科合格教師資格者,得依本辦法規定,介聘為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前項介聘,應由現職護理教師於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3條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護理科教師之介聘員額,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員額,及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核定自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員額調撥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員額內調撥。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各學校介聘健…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4條 …機關,且具有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資格之護理教師所填之任職地與缺額學校位於相同直轄市、縣(市)者,逕予分發之;具分發資格者多於缺額者,抽籤定之。
  1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5條 …康與護理科教師員額,依前條規定辦理介聘或分發後仍有餘額者,由學校自行依法規規定辦理聘任。
  1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6條 本部依第四條規定介聘或分發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受介聘或分發學校不得拒絕。但經其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有本法第三十條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或其他法規規定不予聘任之情事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7條 經依本辦法介聘或分發之教師,應依規定期限至受介聘或分發學校報到,不得於原學校或行政機關繼續任教或任職。
  14. 行政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第2條 …服義務役之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其曾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得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折算役期。前項所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專科學校、大學及其相當層級之進修學校。
  15. 行政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第4條 申請軍訓課程折算役期者,應將就讀學校成績單正本送交該校軍訓室或教官室審查,經核對、驗證無誤後,由軍訓主管於成績單上載明軍訓課程成績合格之學期數及得折算役期日數,並於右下角加蓋印記後,其正本發還申請人,副本由學校保留;學校…
  1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第2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學校: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二、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指學校依課程綱要所定部定與校訂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三、教師:指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
  1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第3條 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其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不包括於短期補習班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學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期間,全時且連續一個月以上之專門課程至業界實習所修學分,得採計為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1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第4條 …定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基準如附表一;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資料表如附表二。
  19.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2條 特殊教育學生就讀下列學校者,得依本辦法規定予以獎補助:一、國立大專校院。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三、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繼續就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管之高級中等…
  20.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4條 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之高級中等學校或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校身心障礙學生總人數在三十人以下者,得獎補助一人;超過三十人者,每增加三十人,增加獎補助一人;餘數未滿三十人,得增加獎補助一人;國立特…
  21.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7條 符合本辦法之特殊教育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時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核發獎學金或補助金,逾期不予受理。前項學校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填報統計表送主管機關備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應同時造具請領名冊報主管機關請撥獎…
  22.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8條 公立學校發給獎學金、補助金所需經費,依預算程序編列;私立學校,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八十,但私立學校經依法停辦者,其特殊教育學生由分發學校發給獎學金、補助金,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百。
  23.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高等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指專科學校及大學。二、專責單位:指學校專設或指定辦理身心障礙教育業務事項之單位。三、資源教室:指學校專責單位內,專為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及發展,遴聘第七條規定…
  24.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3條 學校應設置或指定專責單位,辦理身心障礙教育業務有關事項,跨單位協調及整合學校教學及輔導資源,推動學校特殊教育方案。前項專責單位應成立資源教室,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及發展。學校為提升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效能,得依本法第三十…
  25.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4條 …職責如下:一、訂定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相關事項。二、訂定及執行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鑑定等相關事項。四、協助提供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措施等相關事項。五、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及提供支持服務等相關事項…
  26.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5條 …或兼任人員若干人。四、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依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學習及生活上特殊需求,經評估確須協助,且列入其個別化支持計畫中者,置專任、兼任或部分工時人員若干人。
  27.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一款行政人員之工作職責及進用資格如下:一、工作職責:負責綜理學校身心障礙教育相關行政業務。二、進用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具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三)大學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28.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7條 …執行與追蹤特殊教育方案、個別化支持計畫及轉銜輔導,支持學生在學校學習與生活自理、校園生活、家長聯繫及學生安全維護等事項。二、進用資格: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
  29.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8條 …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得進用下列人員之一擔任:一、國內外大學校院專業系、所畢業後,曾任該專業工作一年以上。二、國內外大學校院相關系、所畢業,且於修畢該專業課程三百六十小時後,任該專業工作一年以上。
  30. 行政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第9條 …工作職責及進用資格如下:一、工作職責:協助輔導人員支持學生在學校學習與生活自理、校園生活、家長聯繫及學生安全維護等事項。二、進用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