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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及實施辦法 第13條 …措施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主管機關同意之內容。四、附負擔之同意,申請人未履行該負擔。五、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於海洋生態將造成重大影響。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前條之稽查,經制止不聽從或命…
  2.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之申請人,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依法設立之法人、團體或機關(構)為限。
  3.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6條 …申請案件,應自受理次日起四個月內完成,並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副知相關機關。前項審查期間必要時得予展延,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展延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四個月。申請文件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得補正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
  4.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年內,提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之完整且不損其科學價值之成果報告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照片、影音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但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者,不在此限。前項成果報告之資料檔,以…
  5.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9條 …管機關得隨時派員稽查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之辦理情形,申請人對於稽查應予配合。申請人經稽查未依同意計畫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改善。經同意進入海洋庇護區核心區之人員,應隨身攜帶同意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
  6.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10條 …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前條之稽查、查驗。六、附負擔之同意,申請人未履行該負擔。七、違反法令規定。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公益情節重大。
  7.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處罰者,其損害部分應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賠償其損害。為調查回復原狀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賠償義務人負擔。
  8.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2條 …),並經許可後,始得為之。前項申請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二、申請目的、執行方式、海洋生物種類及數量。三、申請執行範圍及期間。四、作業船舶或載具資訊。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記…
  9.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3條 …或結構。三、從事探礦或採礦前項申請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二、申請目的及執行方式。三、申請執行範圍及期間。四、作業船舶或載具資訊。五、影響範圍之環境現況。六、執行之生態環境、社會經…
  10.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5條 申請文件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得補正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限期補正期間不計入審查期間,並不得超過下列日數:一、養殖或採捕申請案件:十日。二、開發利用申請案件:六十日。未依前項規定期間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
  11.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6條 …請案件,應自受理次日起算,於下列期限內,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副知有關機關:一、養殖或採捕申請案件:三個月。二、開發利用申請案件:六個月。前項審查期間,必要時得予展延,並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展延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
  12.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9條 …可海洋庇護區內各項開發利用行為之申請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確認申請人開發利用行為許可之准駁情形。
  13.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稽查許可計畫之辦理情形,申請人對於稽查應予配合。申請人經稽查未依許可計畫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改善。計畫執行人員應隨身攜帶許可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
  14.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13條 …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前條之稽查、查驗。六、附負擔之許可,申請人未履行該負擔。七、違反法令規定。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影響公益情節重大。
  15.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14條 申請人違反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規定,經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罰者,其損害部分應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賠償其損害。為調查回復原狀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賠償義務人負擔。
  16. 行政海洋保護區以外海洋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認定辦法 第5條 …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區域之中英文名稱。二、申請人、管理單位名稱、代表人及其地址、聯絡資訊。三、申請區域之範圍與各管理分區之名稱、土地權屬、邊界經緯度、面積及圖示。四、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之證…
  17. 行政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 第4條 …境)四十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海委會收受出國(境)申請,應審酌申請人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安全之程度、出國(境)事由與計畫行程及許可申請人出國(境)對國家機密或國家安全之影響等相關因素決定之。但前項之申請,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
  18. 行政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申請之文件資料不全得補正者,海委會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不能補正者,逕駁回其申請。
  19. 行政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 第7條 …、致公務機密外洩或國家利益受損時,得廢止原許可,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20.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第4條 水電優待之供水(電)戶地址應為申請人戶籍地址,供水(電)戶戶名得為領俸人員或其眷屬,且以一個供水(電)戶為限,數個供水(電)戶符合優待條件者,應擇一個供水(電)戶優待,其餘全價付費。
  21.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第8條 未依前條規定檢齊文件,其能補正者,由榮服處通知申請人於二十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而屆期未補正者,逕行駁回。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者,自申請當期予以優待;不符相關規定者,予以駁回。
  22.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水電優待:一、申請人非第二條或第三條所列人員。二、領俸人員喪失或停止退除役官兵權益期間。三、申請人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違反國籍法。四、不符第四條規定。五、具有第五條第二項不予水電優待情形。六、同一時期…
  23.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居留或永久居留證明。三、其他經榮家認定辦理入住須檢附之文件。申請人未依前項規定檢附文件,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行駁回。經榮家審查符合前條入住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入住規定者,予以駁回。經核…
  24.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7條 …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三個月者,亦得申請推介就業津貼。前二項申請人實際就業機構及投保單位應與介紹卡所載推介就業機構一致。但經證明不可歸責於申請人者,不在此限。
  25.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8條 申請人就業期間,同時符合前二條之申請條件,僅得擇一申請。
  26.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0條 …未參加者,推定為未就業。本辦法所定同一就業機構及連續就業,以申請人參加前項所列職業相關保險之投保單位及保險存續期間認定之。但以其他機構、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保或保險中斷事由,不可歸責於申請人者,不在此限。前項所定連續就業…
  27.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為受僱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就業期間;自留職停薪日起算二年內復職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剩餘月份數之津貼。申請人留職停薪前未足月之就業期間,併計復職後之就業期間,合計達三十日者,作為復職後首月。第一項後段情形,申請人…
  28.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2條 …勞工保險或其他保險資料同意書。(五)其他經輔導會指定之文件。申請人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再次申請相同項目之津貼者,除前項第一款第一目、第四目、第七目及第二款第一目、第三目、第五目所定文件仍應檢附外,其餘免附。
  29.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3條 未依前條規定檢齊文件,其能補正者,由榮服處通知申請人於二十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而屆期未補正者,逕行駁回。津貼之申請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者,予以核發;不符相關規定者,予以駁回。
  30.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4條 輔導會、榮服處為查核需要,得通知申請人提供申請津貼相關佐證資料,或派員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相關資料,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構)、辦訓單位或就業機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