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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6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其待遇總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2.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9條 後備役軍人志願再服現役,或現役軍人及後備役軍人考入軍事學校接受軍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任志願役現役軍官、士官者,其先後年資,於俸級晉支時併計之。
  3.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0條 後備軍人核准晉任者,於召服現役或志願再服現役生效之日起,依其新階核發待遇。
  4.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1條 現役軍人因作戰或執行公務失蹤,於未停役或未確定死亡前,仍依其現役待遇,發給在臺家屬;非因作戰或執行公務失蹤者,則發給本俸(薪額)。因前項失蹤以外原因停職之現役軍官、士官,其停職期間,得發給本俸(薪額)之半數。現役軍官、士…
  5.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2條 現役軍人經停役者,停發待遇。其停役原因消滅,經核定回役者,自回服現役之日起支給待遇。但回役之日追溯停役起算日期者,補發停役期間之本俸(薪額)。現役軍官、士官經免官者,停發待遇。其免官原因消滅,經核定復官者,自復官回服現役…
  6.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3條 現役軍人降級者,改支所降之俸級。無級可降者,以應降之級為準,比照俸差減俸。前項降級人員依法再予晉支俸級時,自所降之級起遞晉;其無級可降,比照俸差減俸者,應依所減之俸差逐年復俸。
  7.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4條 後備軍人依法召集服現役期間之給與,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8.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5條 現役軍人之待遇,發至退伍、解除召集、停役、免役、禁役或除役人事命令生效之前一日止。
  9.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6條 現役軍人逃亡者,依第三條第二項計算方式,扣除或追繳其未就職役日數之待遇。
  10.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7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俸級經核定後,如有異議,得於接到人事命令次日起三個月內敘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證件,依俸級核定程序申請重行核定。申請重行核定,以一次為限。但自重行核定之日起一年內,發現重行核定時未經提出之新證明者,得檢證…
  11.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8條 派駐駐外機構之現役軍人,其待遇之項目及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1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54條 軍官、士官復官之申請,應由當事人檢具有關資料,陳報原屬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構)依隸屬系統轉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辦理。
  13.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或軍事機關、團體,著有功績、勞績,或學術技能特有專長,應予獎勵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行之。非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或非軍事機關、團體,盡力於軍事,著有勞績,或捐助軍用器材物品,及其發明或改良有益…
  14.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9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有左列事蹟之一者,得頒給陸海空軍通用獎章,陸海空軍褒狀或軍種獎章:一、奮勇作戰,著有功績者。二、從事軍事特殊任務,著有成績者。三、應付非常事變,切合機宜,著有功績者。四、為達成任務或拯救他人,奮不顧身…
  15.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0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有左列事蹟之一者,得頒給優勝獎章:一、研究發明,有助於軍事作戰或軍事建設發展者。二、參加各種戰鬥技能競賽,成績經評定最優,並達到規定標準者。三、參加各種後勤技能競賽,成績經評定最優,並達到規定標準者。…
  16.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1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或軍事機關、團體有左列事蹟之一,不合頒給獎章或褒狀者,得頒給獎狀、獎金,或核予記功嘉獎:一、達成所負任務,著有功績或勞績,足資矜式者。二、經評定為各種運動典範者。三、愛民助民,有具體優良表現,足資矜式…
  17.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2條 非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或非軍事機關、團體,有左列事蹟之一者,得予獎勵:一、捐輸經費、物資或土地供軍用者,其數額或價值,個人在新台幣九萬元以上,團體在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者。二、戰時探知敵人重要情報,能迅速報告,不失時機者。三、…
  18.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3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獎勵權責及程序規定如下:一、上將由總統核定;中將以下依其隸屬關係,由各級權責單位分別核定。二、陸海空軍通用獎章及陸海空軍褒狀,由國防部核定;軍種獎章及優勝獎章,由國防部或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
  19.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8條 常備兵退伍、結訓或解除召集後,應轉服常備兵後備役,接受後備軍人管理,並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辦理通報列管。
  20.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2條 …、異動、入出境、編組、訓練、教育、權利與義務之列管,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補充兵之召集,適用召集規則規定。
  21.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4條 …入營前犯罪,經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確定者,應依據司法機關辦理現役軍人或軍校學生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停役或禁役。
  22.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3條 …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辦理徵兵處理。二、具後備軍人或補充兵役身分者,通知其戶籍地後備軍人管理機關,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處理。三、具現役軍人身分者,通知其原隸屬人事權責機關,自核定退學之日起按原階級服役。
  23.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9條 …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並授給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以後備軍人列管,並分配至與國防工業有關之機構服務四年。前項授給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之人員,未能履行服務年限者,依法臨時召集入營予以任官,並依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服…
  24.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2條 …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並授給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以後備軍人列管。前項授給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之人員,自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畢業,三年內未能分發任警察官或分發後未能履行內政部規定之服務年限者,依法臨時召集入營…
  25.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軍人撫卹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26.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5-1條 …積勞過度:原服務單位應舉證其職責繁重,足以使之積勞過度。三、軍人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所生疾病,必須與職務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記載之疾病或傷害原因證明之。
  27.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第一次年撫金及身心障礙撫卹金,於軍人死亡撫卹案,自其死亡之次月起發給第一次年撫金;於軍人身心障礙撫卹案件,自核定身心障礙等級日之次月起發給身心障礙撫卹金。
  28.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七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八條所稱所屬機關,指現役軍人服務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等政府機關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29.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撫卹金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者,以後備指揮部為支給機關;由政府與軍人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者,以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關)為支給機關。撫卹金領受人領受權喪失或停止後,如有溢領情事者,由支給機關以…
  30.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申請傷亡撫卹,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現役軍人因傷致身心障礙者,應填具身心障礙請卹表,檢附證明文件,報請服務單位函送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卹作業;如為作戰或因公負傷,應同時檢附由原服務單位開立之作戰或因公負傷證明書。二、現役軍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