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待遇條例 第10條 法規:軍人待遇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10條 後備軍人核准晉任者,於召服現役或志願再服現役生效之日起,依其新階核發待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