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18 / 200 頁
  1.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使用土地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 行政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2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第八條第三項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第八條之一自發布後一年施行。
  5.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6. 行政石油煉製業與輸入業實際應儲備之石油安全存量及計算標準 第6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7.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8.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9.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爭議調解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0.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1.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8條 廠商申請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認可,得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三個月內,以有效之合格產品認可證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認證書;經核准換發者,其認證書有效期間溯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算。
  12.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19條 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合格廠商,得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三個月內,以有效之合格證書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簽訂製造供應商認可契約或安裝銷售商認可契約,其有效期間溯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算。
  13.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2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
  14.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5.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5條 …,且經登記者,稱合格汽電共生系統(以下簡稱合格系統)。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證之汽電共生系統,其已登記或經依本辦法登記為合格系統者,適用原有效熱能比率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及總熱效率不低於…
  16.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6條 …如附件三)及檢還原登記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廢止登記。本辦法發布施行前,業經中央主管機關登記為合格系統者,適用本辦法之規定,免重行辦理登記。
  17.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8條 …月份:(一)按經常用電適用電價百分之二十五計價。(二)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證之汽電共生設備,其已登記或經依本辦法登記為合格系統者,按經常用電適用電價百分之五計價。但該系統符合下列情…
  18.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2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9. 行政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 第2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4條 …計算至後三年之加權平均能效。本辦法於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八日修正發布日後,年度銷售車輛數之加權平均能效高於加權平均能效容許值之額度,得累積計算至後四年之加權平均能效。八、前款廠商年度銷售車輛數之加權平均能效未達加權平均能效容…
  21.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2. 行政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3. 行政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辦法 第7條 …源推廣策略規劃與執行作法。三、其他本部要求之相關資料。本辦法發布日前已獲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第一階段補助款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辦法之規劃評估階段獎勵。
  24. 行政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辦法 第2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5. 行政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6. 行政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 第7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能源用戶前已向本部能源委員會或本部能源局完成能管員登記者,視為已完成能管員設置登記,但能管員異動時,能源用戶應依第五條規定重新辦理設置登記。
  27. 行政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8.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14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29. 行政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30. 行政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 第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