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03 / 200 頁
  1.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8條 …資料;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應以風險為基礎,並應包括實質受益人之審查。前項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2. 行政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8條 …或製作之國家機密複製物,除因全程到庭實施公訴或送上級檢察機關審查者外,亦適用前項規定。
  3.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33條 …列事項,得酌予減分或停分案件:一、業務之檢查。二、確定案件之審查。三、人民陳訴事件之處理。四、法令疑義之研擬。五、其他重要事務之辦理。
  4. 行政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接獲申請保護或通知保護後,應審查受保護人之需要,為下列一種或數種之暫時保護:一、旅費之資助。二、各種車票之代購及供給。三、膳宿費之資助。四、戶口之協助申報。五、醫藥費之資助。六、護送受保護人回籍、回家或護…
  5. 行政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19條 各仲裁機構理事會,應就申請登記為仲裁人者,審查其資格,認為合格者,登記於仲裁人名簿,並通知其本人。
  6.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103條 …意見之必要者。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
  7. 行政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3條 …對於國家或社會有特殊貢獻。五、對法務工作有關之研究或著作,經審查認定,確有重大價值或成效。六、其他對法務工作,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足資表揚。
  8. 行政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5條 本部於接受推薦機關推薦後,應組成審查小組審查,並報請部長核定後,於公開儀式頒給之。
  9. 行政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 第4條 …法務部組成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是否予以連任。審查會委員由法務部政務次長、常務次長、檢察司司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與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組成,並由部長指定…
  10. 行政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 第5條 …任檢察官職期中,如發現有具體事證可認為其確有不適任情事者,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由法務部提出於檢審會審議調任檢察官。前項所稱具體事證,指綜合考評該主任檢察官之上級檢察署檢察總長、檢察長、所屬檢察長、同署檢察官之意見及其他不…
  11.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22條 …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得予減免。前項費用,包括政府資訊之檢索、審查、複製及重製所需之成本;其收費標準,由各政府機關定之。
  12. 行政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3條 …料,分別函請管轄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及地方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共同審查,遴選符合資格之規定名額,報縣政府備查後聘任之,任期四年。連任續聘時亦同。調解委員出缺時,得補聘其缺額。但出缺人數達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而所餘任期在一年以上…
  13. 行政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7條 …形之一者,經綜合評核得評定為未達良好:一、候補或試署服務成績審查不及格。二、經行政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九十五條作成處分。三、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經法務部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或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為地區…
  14. 行政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8條 …適用第一項第一款及前項有關晉級之規定:一、候補、試署服務成績審查不及格。二、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之懲戒處分確定後,仍在不得晉敘期間。第二項所稱連續四年年終評定為良好,指依本辦法及法官職務評定辦法規定,連續四個年度均參…
  15. 行政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8條 …定有申請鑑定之必要。二、權責機關依法協助之個案,經實際訪視、審查,認確有申請鑑定之必要,且財力無法負擔,而由權責機關書面提出申請。
  16.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8條 …制毒品輸入我國或對促進國際緝毒合作著有貢獻且經臺灣高等檢察署審查確認者,依第六條規定,發給百分之六十之獎金。前項協助境外緝毒機關,在境外查獲製造、運輸、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因繼續追緝國內共犯並因此在國內查獲主要犯罪…
  17.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0條 …法領獎要件之查緝毒品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且經臺灣高等檢察署審查確認者,視其情節,酌減獎金或不予發給獎金:一、怠惰不進行溯源。二、重大毒品案件未依相關規定或計畫提報臺灣高等檢察署列管,或怠於與其他緝毒機關協調,致貽誤緝獲…
  18.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7條 …署核發獎金。但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前開期限自提報機關收受審查確認會議紀錄之翌日起算。前項情形,因被告死亡或其他法定原因致未起訴,但查有實據者,於該案件偵結後六個月內報請偵辦該案件之地方檢察署審核後,轉報臺灣高等檢察署…
  19. 行政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8條 …資料,並由單位主管、業務承辦人或其他適當之人至少三人以上組成審查小組辦理審查作業,並做成建議核准與否之審查意見。
  20. 行政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9條 審查小組如認受刑人依第二條提出之申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作成不予核准之審查意見:一、不符第二條或第五條之規定。二、未依第七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書或檢附相關文件,不能補正;或經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三、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
  21. 行政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第10條 審查小組依前二條作成之審查意見,應送請典獄長核定。受刑人之申請經核准者,外役監應指定返家探視期間並發給返家探視證明書;經不予核准者,應以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受刑人。
  22.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7條 …列印書類全文,並將候補檢察官及書記官之姓名彌封後,報送法務部審查,法務部於必要時並得調取相關卷宗。候補檢察官調任法務行政工作者,前項之辦案書類得以經辦公文或研究報告代之。
  23.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8條 …列印書類全文,並將試署檢察官及書記官之姓名彌封後,報送法務部審查,法務部於必要時並得調取相關卷宗。試署檢察官試署期間為二年者,應自派代試署檢察官生效日後一年至二年內送服務成績考核,並以前項方式辦理辦案書類之抽取及報部審查…
  24.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9條 前二條辦案書類審查,由法務部聘請現任或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或其他富有法律專業或司法實務經驗者若干人為委員,組成書類審查會為之,任一性別委員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任期二年,期滿…
  25.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0條 法務部人事處應將書類審查會複審結果、檢察長就候補、試署檢察官學識能力、敬業精神、辦案品質、品德操守及身心健康情形之考核結果、候補或試署檢察官意見書及依第六條第五項規定報送法務部處理之結果,併提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
  26.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0-1條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為前條第一項審議,不得變更書類審查會複審結果。但有具體理由足認其事實認定錯誤或審查程序有瑕疵者,得移請書類審查會審查。前項但書之審查須經該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或變…
  27.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1條 …以電腦隨機抽樣方式抽取辦案書類二十件,依第七條、第八條方式送審查,毋須經當事人同意。
  28.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2條 候補服務成績審查不及格者,以作成不及格處分之日起算,延長候補期間一年,作成不及格處分之日在候補期間內者,自候補期滿翌日起延長候補期間,並於延長候補期間滿一年之日起至二年內,再予考核,報請審查。審查及格者,溯及延長候補期間…
  29.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3條 試署服務成績審查不及格者,以作成不及格處分之日起算,延長試署期間六個月,作成不及格處分之日在試署期間內者,自試署期滿翌日起延長試署期間,並於延長試署期間滿六個月之日起至二年內,再予考核,報請審查。審查及格者,溯及延長試署…
  30. 行政候補與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施行前,候補、試署檢察官尚未完成服務成績審查者,適用廢止前候補、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查辦法之規定辦理服務成績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