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第2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第2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編製,提供電子檔交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印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