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第11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第11條 各組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應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