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第13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第13條 有聲選舉公報,各組候選人之政見內容使用圖案、圖畫或其他書寫符號錄製顯有困難者,本會不予錄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