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第9條 法規: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人事目 第9條 辦理安全查核,應於安全查核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向權責機關申請調閱所需資料,並得請其他有關機關協助之;辦理前條第二項重行查核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