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第4條 法規: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人事目 第4條 本中心人員之一般安全查核由海委會辦理;特殊安全查核由海委會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