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9條 法規: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9條 函詢再生醫療製劑相關案件,每件應繳納之費用如下:一、再生醫療製劑產品管理屬性之判定:新臺幣五千元。二、查驗登記及臨床試驗:(一)涉及技術性資料:新臺幣一萬元。(二)不涉技術性資料:新臺幣五千元。(三)專案諮詢輔導:新臺幣三萬元。三、查詢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庫資料:新臺幣五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